税收特殊问题处理:饲料工业企业和对外承包公司的境外收入恢复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
录入时间:2001-05-09
【中华财税网北京05/09/2001信息】 1994年实行新税制后,为了实现新老
税制的平稳过渡,国家采取了一系列过渡性措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
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94]财税字第001号)中规定:"新成立的对外
承包公司的境外收入免征5年所得税的政策,可以执行列1995年底","对新办的
饲料工业企业在1995年底以前免征企业所得税"。上述两项优惠政策均已执行期
满,按照国务院的精神和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从1996年1月1日起,对饲料工
业企业和对外承包公司的境外收入不再区分新老企业,按统一规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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