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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特殊问题处理:外国企业取得的特许权使用费在缴纳营业税后计算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

录入时间:2001-05-09

  【中华财税网北京05/09/2001信息】 外国公司、企业在我国境内未设立机构、 场所,而取得来源于我国境内的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上述 收入与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在征收企业所得税时,允许扣除按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缴纳的营业税税款。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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