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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特殊问题处理:福利彩票发行机构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问题

录入时间:2001-05-09

  【中华财税网北京05/09/2001信息】 福利彩票发行机构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应 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福利彩票发行机构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 [1999]100号)的规定进行: 1.各级福利彩票发行机构应依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事业单位社会团 体征收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7]75号)和《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印发〈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税发[1999]65号)的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2.各级福利彩票发行机构的福利彩票发行收入,自2000年1月1日起,全 额计征企业所得税。1998 年度各地已计征企业所得税的,不再办理退库。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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