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还贷被加收的罚息可以在税前扣除码?
录入时间:2000-12-26
【中华财税网北京12/26/2000信息】 问:我是献县某补花厂的一名会计,最近
我厂由于逾期归还从某银行借入的一笔贷款,被该银行加收罚息1897元。请问,加收
的这笔罚息在计算所得税时可以扣除吗?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
[1997]191号)第二条规定:“纳税人逾期归还银行贷款,银行按规定加收的罚息,不
属于行政性罚款,准许在税前扣除。”因此,你厂可以在税前扣除被银行加收的这笔
罚息。(aa2000092700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