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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还贷被加收的罚息可以在税前扣除码?

录入时间:2000-12-26

【中华财税网北京12/26/2000信息】 问:我是献县某补花厂的一名会计,最近 我厂由于逾期归还从某银行借入的一笔贷款,被该银行加收罚息1897元。请问,加收 的这笔罚息在计算所得税时可以扣除吗?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 [1997]191号)第二条规定:“纳税人逾期归还银行贷款,银行按规定加收的罚息,不 属于行政性罚款,准许在税前扣除。”因此,你厂可以在税前扣除被银行加收的这笔 罚息。(aa200009270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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