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园、文化馆的营业收入要不要缴纳营业税
录入时间:2005-04-14
【中华财税信息网北京04/14/2005信息】 公园、文化馆、展览馆、博物馆、图
书馆、科技馆、纪念馆、书画馆、体育馆的营业收入要不要缴纳营业税?
(1)公园门票收入,按3%税率计缴营业税。
(2)文化馆、展览馆、博物馆、纪念馆、书画馆,举办文化活动收取的第一道
门票收入,免纳营业税。
(3)体育馆举办各种体育比赛的门票收入和为体育比赛或体育活动提供场所的
业务收入,按3%税率缴纳营业税。
(4)图书馆的图书和资料进行借阅业务的收入,按3%税率计缴营业税。
(5)上述单位获取的其他收入应按税法规定缴纳营业税例如,租给其他单位或
个人举办活动取得的租赁收入,按5%税率缴纳营业税;利用场地为其他单位或个人
放置广告牌等取得广告赞助费收入,按5%税率缴纳营业税;附设歌舞厅收入按娱乐
业的20%税率计缴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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