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业纳税,纳税的时间和期限是多少?
录入时间:2003-06-24
【中华财税网湖南06/24/2003信息】 岳阳某企业胡女士是一名自谋职业的下岗
女工,成立了一个以家具、电器修理为主的小型企业,开业十多天了,生意很旺。听
说服务业要交营业税等,要按时纳税,问:纳税的时间和期限是多少?
答:纳税的时间也就是指纳税人发生了应税行为时应该履行纳税义务的时间。也
就是该企业发生了修理业务收到服务收入的当天。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根据营
业税的特点,按照营业税行为成立的判定标准而制定的。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营业
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营业收入款项凭证的当
天。
纳税期限是指纳税人发生纳税义务后,计算缴纳应纳税款的期限。它是税收强制
性在时间上的体现。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营业税的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依照
纳税人应纳税额大小分别核定为五日、十日、十五日或一个月。不能按期纳税的,可
按次纳税的,象他们这样的企业纳税期限一般是核定为一个月。
以一个月为一期的纳税人,于期满后十日内到所属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以五日、
十日、十五日为一期的纳税人,自期满后的五日内预缴税款,次月一日起至十日内
申报纳税并结算上月应纳税款。 (ap200301034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