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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商品转让如何缴纳营业税?

录入时间:2003-06-03

  【中华财税网北京06/03/2003信息】 问:对金融商品的转让能否扣除购进和销 售时发生的费用和税金后进行申报缴纳营业税?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五条第(五)项和《金融保险业营 业税申报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对金融商品转让业务,不论是股票转让还是债券 转让,也不论是外汇转让还是其他金融商品转让,在申报缴纳营业税时,其营业额只 能是卖出价减去买入价,不得扣除买卖中支付的其他任何费用和税金。 (z20030507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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