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营业税纳税辅导 > 正文

境内单位外派员工取得收入是否征收营业税?

录入时间:2001-06-27

  【中华财税网北京06/27/2001信息】 境内单位派出本单位赴境外提供劳务服务, 不属于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一条及其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的规定,对境内企业外派本单位 员工赴境外从事劳务取得的各项收入,不征收营业税。 法规依据:《关于境内单位外派员工取得收入是否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4)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