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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应税劳务投资入股是否纳税?

录入时间:2000-12-26

【中华财税网北京12/26/2000信息】 问:我单位与某旅游局合资设立高空索道 公司,索道设备及安装由我单位负责并作为投资。请问,此行为应否缴纳营业税?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一条和实施细则第四条的规定: 在中国境内有偿提供应税劳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有偿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行为 所取得的收入,应当征收营业税。据此,你单位进行设备安装作为投资的行为应当征 收营业税。(aa200012130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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