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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管储备棉补贴收入是否还缴营业税?

录入时间:2000-12-27

【中华财税网北京12/27/2000信息】 问:我是县棉麻公司一名会计,最近,公 司获得国家保管储备棉财政补贴68万元。请问,这笔补贴是否还缴营业税呢?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管储备棉财政补贴收入免征营业税的通 知》(财税字[1999]38号)文规定:储备棉是国家为保证棉农利益和纺织工业正常生产, 保障军需民用,应付重大自然灾害而储备的重要物资。供销社棉麻经营企业代国家 保管储备棉所获得的财政补贴是国家对承储企业保管储备棉的成本补偿。因此,对其 保管储备棉而取得的中央和地方财政补站收入免征营业税。(aa200011220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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