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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修路要缴营业税吗

录入时间:2000-08-10

  【中华财税网北京08/10/2000信息】 问:我县为了加快交通事业的发展,扩建、 拓宽328国道25.5公里,其资金来源为国家拨一点,县财政给一点,企业个人筹一点, 约1亿元。最近,地方税务部门要工程指挥部按照施工进度申报缴纳营业税,请问集资 修路要缴营业税吗? 答: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条例规定的劳务 (指属于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 务业税目)、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 应当依照条例缴纳营业税。 道路修建属于营业税税目中建筑业的其他工程作业,(如代办电信工程、水利工 程、道路修建、疏浚、钻井(打井)、拆除建筑物或构筑物、平整土地、搭脚手架、爆 破等),不管资金是上拨,还是自筹,均须按照税法规定及时足额申报缴纳营业税。 你县预计投入1亿元,可先按此数申报纳税,最后结算时多退少补。 如不按时申报缴税,税务部门将按照《税收征管法》条款按日加收滞纳金并予以 处罚。                         (a200008090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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