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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企业在确定营业税计税依据时,是否扣除其设备的价值?

录入时间:2000-07-05

  【中华财税网北京07/05/2000信息】 某县一施工企业为甲方修建宾馆,甲方委 托该施工企业采购设备,如电梯、空调(中央空调)、电话、家俱等。并支付一定数额 的手续费(签有合同)。在确定营业税计税依据时,是否扣除其设备的价值?   建筑安装企业从事建筑安装业务,凡所安装的设备的价值作为安装工程产值的, 其营业额应包括设备的价值在内,否则,其设备价款则不计入营业额征收营业税。                             (av20000602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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