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营业税纳税辅导 > 正文

租赁收入营业税的计算及帐务处理

录入时间:2000-03-31

  【中华财税网北京03/31/2000信息】 最近,在纳税检查时发现,部分企业 单位在租赁业务活动中,把一次收取数年的租赁收入长期滞留在“其他应付款” 科目,不缴纳营业税金。这种做法是错误的。那么,怎样计算一次收取数年租赁 收入的营业税金及帐务处理呢?现举例介绍如下:   例如:甲乙企业双方协议,甲企业出租设备一台供乙企业租赁使用,租赁时 间三年,租赁设备时一次交清三年的租赁费。   1.收到租赁费的帐务处理——甲乙企业双方履行租赁协议,移交租赁设备 时支付租赁费。甲企业收到租赁收入30000元,按合同约定时间使用三年,其中 10000元应是第一年的收入,应记入“其他业务收入”科目。其余20000元是第 二年和第三年的收入,应记入“其他应付款”科目暂存。   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30000(元)    贷:其他业务收入 10000(元)    其他应付款 20000(元)   2.营业税金的提取   根据《营业税条例》第九条规定:“营业税的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为纳税 人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甲企业收到租赁 费30000元,就应当全额计算营业税金,把第一年应负担的营业税金记入“其他 业务支出”科目。把第二年、第三年应负担的营业税金记入“递延税款”科目, 待以后年度摊销。   会计分录:   借:其他业务支出 500(元)    递延税款 1000(元)   (为了计算简便,附加税费不计)   3.第二年的帐务处理——年初,按合同约定租赁期为三年,第二年应实现 收入10000元。为此,把挂在“其他应付款”科目的租赁收入转出10000元,记 入“其他业务收入”科目,另外,第二年把应支出的营业税金从“递延税款”科 目转出,记入“其他业务支出”科目。   会计分录:   借:其他应付款 10000(元)    贷:其他业务收入 10000(元)   借:其他业务支出 500(元)    贷:递延税款 500(元)   4.第三年的帐务处理——同第二年帐务处理。   (m2000010170314)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