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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正式营业要不要按期办理税务登记?

录入时间:1999-08-01

  【中华财税网北京08/02/99信息】 问:我是一名下岗职工,想从事日用百 货经营,近日,我从工商部门领取了营业执照,但未正式营业,也没有经营收入。 请问,要不要按期办理税务登记?   答:税务登记是税务机关按照税法规定对纳税人的开业、变动、歇业以及生 产经营范围发生较大变化实行法定登记的一项管理制度。办理税务登记是纳税人 履行纳税义务的第一步,为此,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期限, 向主管税务机关及时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 第九条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 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审核后发给税务登记证件。所以办 理税务登记不是以是否正式开业,是否取得营业收入为前提,而是以是否领取了 营业执照为前提,你取得营业执照后,应在30日内主动到经营场所所在地税务 机关办理税务登记。                (aa990707002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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