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宝石坯是否缴纳消费税
录入时间:1999-08-26
【中华财税网北京08/26/99信息】 问:我是一采掘企业会计,今年5月,
我企业把采掘并加工的一批宝石坯销售给了河南省某商场,取得销售收入12万
元,未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消费税。近日,税务人员在进行纳税检查时发现,让
我企业补缴了税款,同时还进行了罚款处理。请问,销售的宝石坯也缴纳消费税
吗?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消费税问题解答的通知》(国税函[1997]
306号)文件规定;“珠宝玉石的征税范围为经采掘、打磨、加工的各种珠宝
玉石。宝石坯是经采掘、打磨、初级加工的珠宝玉石半成品。因此,对宝石坯应
按规定征收消费税。”由此可见,你企业销售给河南某商场的宝石坯应按规定缴
纳消费税,税务人员的处理是有依据的。 (a9908250030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