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赠送库存商品缴税吗
录入时间:2003-08-06
【中华财税网北京08/06/2003信息】 某公司是一家工业企业,现因生产经营困
难准备停产。目前,公司还有一批价值约10万元的库存产品,打算无偿赠给其他企业。
问,这种行为是否要缴税?
答:《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条规定:“条例第一条所称销售货物,是
指有偿转让货物的所有权。”注销企业以货抵债本身就是有偿转让货物的所有权,属
于销售。该《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视同销售。因此,该公司应按规定计算缴纳税款。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