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用发票“无法认证”包括的内容及处理方法
录入时间:2003-03-13
【中华财税网北京03/13/2003信息】 问:某企业会计在1月份申报纳税、认证发
票时,发现一份增值税专用发票代码不符,被认定为“无法认证”发票。她想询问
“无法认证”都包括哪些内容,那份发票该如何处理。
答:江西省泰和县国税局的税务干部查询了文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税
工程发现的涉嫌违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1]730号)规定,
“无法认证”的发票是指打印在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票面上的84位密文或票面上的
“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时间”、“购货方纳税人识别号”、“金额”、
“税额”等七项数据中有一项或多项由于污损、褶皱、揉搓等原因无法辨认,导致
防伪税控认证子系统不能产生认证结果的发票。发现“无法认证”中的“发票代码号
码认证不符”(指密文与明文相比较,发票代码或号码不符)的发票,税务机关应将
发票原件退还给企业,企业可要求销货方重新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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