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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新的增值税后,企业财务核算是否均按不含税价格进行?

录入时间:2003-03-03

  【中华财税网北京03/03/2003信息】 实行新的增值税后,企业并非所有购进货 物的计价及成本费用核算都按不含税价格来进行的。企业购进货物的计价和成本费用 的处理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企业购进的货物应按不含税价格计 价,并进行成本费用核算;另一种是不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企业购进货物的计价实 际上是按含税价格进行核算的。按含税价格进行核算的项目主要有: (1)购进固定资产,企业进项税额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2)直接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企业进项税额计入购进货物或 应税劳务的成本。 (3)直接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企业进项税额计入购进货物或应 税劳务的成本。 (4)直接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企业进项税额计入货 物或劳务的成本。 (5)小规模纳税人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企业进项税额计入存货价值,并据此 进行成本费用核算。 (6)企业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没有按规定取得增值税的扣税凭证,或者增值 税专用发票没有按规定注明增值税额及其他有关事项的,企业的进项税额计入购进货 物或应税劳务的成本。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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