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税款该怎么收?
录入时间:2001-09-28
【中华财税网北京09/28/2001信息】 某单位于2000年在江西从事种精细化工产
品的研究开发,8月份研制出了新产品,销路还不错。购货方要求该单位提供增值税
专用发票,该厂按17%的税率带好现金去税务机关开具专用发票,税务部门却要求他
们办理一般纳税人手续后再开,而该厂暂时无法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只好到外地按
17%的税率开具增值税发票,这样,不仅使本地的税款流失,也给该厂造成损失。请
问,这种税款该怎么收?
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第一条,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非增值税纳税
人不得领购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此,该厂不能领购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根据
《江西省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能够认真履行纳税义务的小规
模纳税人销售货物给一般纳税人的,可由纳税人提出申请,报由县(市)税务局批准后,
其销售的货物或应税劳务可由当地的税务机关代开专用发票。该厂属小规模纳税人,
因此可向当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适用税率为6%,国税部门按6%的
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外地为该单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收取17%的税款,违背了有
关税收政策,属违法行为。(x20010903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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