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特殊问题处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填写问题
录入时间:2001-04-28
【中华财税网北京04/28/2001信息】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是新税制改革的主
要内容,掌握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和填写方法,对于保证国家税收的安全完整,便
于税务征收机关依法征税及规范税制都具有重要意义。现根据专用发票的栏次介绍如
下:
1.专用发票的"单价"栏,必须填写不含税单价。纳税人如果采用销售额和增值
税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其不含税单价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1)一般纳税人按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的,不含税单价计算公式为:
不含税单价=含税单价/(1+税率)
(2)一般纳税人按简易办法计算应纳税额的和由税务所代开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
税人,不含税单价计算公式为:
含税单价=含税单价/(1+征收率)
2.专用发票"金额"栏的数字,应按不含税单价和数量相乘计算填写,计算公式
为:
金额栏数字=不含税单价×数量
不含税单价的尾数,"元"以下一般保留到"分",特殊情况下也可以适当增加保留
的位数。
3.专用发票的"税率"栏,应填写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的使用税率,"税额"栏的
数字应按"金额"栏数字和"税率"相乘计算填写。计算公式为:
税额=金额×税率
4.为了有利于提高专用发票的开票效率,销货方可以预先在专用发票有关"销
售单位"的栏目内加盖刻有其名称、地址、电话号码、纳税人登记号的专用戳记。如
果上述内容发生变化,必须及时更换。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