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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特殊问题处理:农电管理站收取的电工经费是否征收增值税问题

录入时间:2001-04-28

  【中华财税网北京04/28/2001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 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各种性质的价外费用,无论如何进行财务核算,以及采 取何种方式进行结算和开具发票,均应征收增值税。因此,对农电管理站收取的电工 经费应随同价款一并征收增值税。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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