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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企业销售外购货物是否免税?

录入时间:2001-03-06

  【中华财税网北京03/06/2001信息】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4]155号规 定:民政福利工业企业享受先征后返增值税的货物,只限于本企业生产的货物。对外 购货物直接销售和委托外单位加工的货物不适用于先征后返增值税的办法。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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