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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所能否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税率为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录入时间:2001-02-26

  【中华财税网北京02/26/2001信息】 根据规定,小规模纳税人不得领购增值税 专用发票。此项规定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对专用发票的管理,堵塞偷税漏税。但是, 由于一般纳税人向小规模纳税人购进货物不能取得专用发票,无法抵扣进项税额,此 项规定对小规模纳税人的销售产生了一定影响。为了既有利于加强对专用发票的管理, 又不影响小规模纳税人的销售,国家税务总局决定由税务所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增 值税专用发票,但只能开6%征6%或开4%征4%,不能开出税率为17%的专用发票, 否则按废票处理,不得作为扣税凭证。 (m200101018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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