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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从城乡居民手中收购废旧物资能否凭收购凭证抵扣进项税额?

录入时间:2001-02-26

  【中华财税网北京02/26/2001信息】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规定,可以凭收 购凭证抵扣进项税额的只有两项:一是购进免税农业产品;二是从事废旧物资经营的 一般纳税人收购的废旧物资不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只有上述两项可以根据经主 管税务机关批准使用的收购凭证上注明的收购金额,依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予 以抵扣。 因此,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城乡居民手中收购的废旧物资作为原材料,不能凭收 购凭证抵扣进项税额。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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