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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蛋糕应纳增值税

录入时间:2001-02-15

  【中华财税网北京02/15/2001信息】 问:本人夫妻二人开办了一家个体蛋糕店, 专为客户订做各种生日蛋糕、点心。不销售其它货物,请问我应该缴纳营业税还是 增值税?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 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义 务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你开办蛋糕店,为客户定做各种生日蛋糕、点心, 属销售货物,根据上述规定,应依法缴纳增值税。 (k200102056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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