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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未打密码可否抵扣税款

录入时间:2001-02-08

【中华财税网北京02/08/2001信息】 问:我厂近日从天津购进钢材时取得一张 金额为8.8万元的新版电脑增值税专用发票,由于销贷方未纳入防伪税控系统管理, 故密码栏未打印密码。清问,这种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可以抵扣税款?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版电脑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问题的通知》(国税 函[2000]237号文)规定,新版电脑增值税专用发票适用于所有使用计算机开票的增值 税一般纳税人。未纳入防伪税控系统管理的企业可以使用普通计算机软件开具新版电 脑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金额必须在十万元以下),其中密码栏不打印密码。此种增值 税专用发票可以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凭证,购货方不得拒收。因此,你厂取得的 这种未打印密码的新版电脑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税款。 (a20010123006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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