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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进固定资产运费不得抵扣

录入时间:2000-12-27

【中华财税网北京12/27/2000信息】 最近,我们在某机械厂进行税务检查中发 现,该企业7月份将为购进固定资产支付的运输费用13000元,并入购进材料运费一起, 按7%计算抵扣税款910元,我们对他们作出补税、罚款2000元的处理,该企业厂长 不理解。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购进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 中抵扣。同时《税收征管法》第四十条规定,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 毁账簿、记账凭证,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不列少列支出,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 手段,不缴或少缴税款的是偷税,偷税数额不满一万元或偷换数额占应纳税额不到10 %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偷税款,处以偷税数额5倍以下的罚款,因此处罚是有根据 的。(aa200010280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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