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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的税收优惠政策

录入时间:2000-04-25

  【中华财税网北京04/25/2000信息】 增值税是目前我国现行的主要税种, 所以有关增值税的税收优惠政策备受人们的关注。那么,增值税的税收优惠政策 有哪些呢?   为了发挥税收的宏观调控作用,对确需支持和鼓励的纳税人和纳税对象,国 家制定了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有关增值税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有以下几个方 面:   免税项目 直接免征的增值税项目有:农业(包括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 业、水产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初级)农业产品;避孕药品和用具;古旧图书( 指向社会收购的古书和旧书);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 设备;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来料加工、来件装配和 补偿贸易所需进口的设备;由残疾人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销售自 己使用过的物品(游艇、摩托车、应征消费税的汽车除外)。   起征点 增值税规定了起征点,对纳税人未达到起征点的销售额或营业收入 额免征增值税。增值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是;销售货物的起征点为月销售额600— 2000元;销售应税劳务的起征点为月销售额200—800元;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为每 次(日)销售额50—80元。具体适用的起征点由省级税务机关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 况,在上述规定的幅度内确定。但是增值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只限于个人。   零税率 国家为了鼓励出口,扩大出口创汇,《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出口 货物的税率为零。从实质上讲,零税率比免税更优惠。这是因为增值税的应纳税 额等于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销项税额为零(销售额乘以零税率等于零)、进项 税额照样存在,两者相减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应纳税额为负数,而这个负数 就是应退税额。这就是说,对出口货物的纳税人不仅征不到税,而且还得退税。                          (at9905037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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