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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服务为何要缴增值税?

录入时间:1999-08-02

  【中华财税网北京08/02/99信息】 问:我是一名高新技术企业的会计,我 们在进行产品销售的同时,提供了相应的技术服务,并把此项收入上缴了营业税。 最近,保定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国税局稽查人员到我企业检查后,将这部分收入列 入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且让我门补缴了税款。请问,他们这种做法是否合适?我 们提供技术服务,为何要缴增值税呢?   答:他们的做法是正确的,《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规定:一项 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应税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从事货物的生产、 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 应当征收增值税。你单位的技术服务,不是单纯的技术服务。而是随同产品售出 后的售后服务,与销售该产品同属一项销售行为,属于混合销售。所以应征收增 值税。                      (aa990721002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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