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进货货款付清后方可抵扣
录入时间:1999-07-01
【中华财税网北京07/01/99信息】 税务人员在日常从事增值税检查时经常
发现这种情况,某些商业购进货物,未支付货款或者只支付部分货款,就将取得
的增值税发票全部抵扣造成提前抵扣税款。
国税发(1995)015号文件规定:商业企业购进货物(包括外购货物
所支付的运输费用),必须在购进货物付款后才能申报抵扣进项税,尚未付款或
尚未开出承况商业汇票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作为纳税人当期进项税予以抵扣。根
据上述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购进货物时,应逐笔付清货款后,再申报抵扣
进项税额。 (a9906300020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