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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企业委托印刷厂加工广告扑克赠送客户是否纳税?

录入时间:1999-06-09

  【中华财税网北京06/09/99信息】 问:我厂是从事中成药生产的企业,为 了推销产品,委托印刷厂加工一批广告扑克赠送给客户,是否纳税?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第八款的规定,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应按视同销售货物依照《增值税 暂行条例》缴纳增值税。你单位加工的广告扑克属委托加工产品,无偿赠送给客 户,应该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缴纳增值税。对加工广告扑克发生费用符合《 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准予抵扣进项税额的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d990603002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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