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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使用过的物品是否应纳税?

录入时间:1999-05-20

  【中华财税网北京05/20/99信息】 问 :出售使用过的物品是否应纳税?   答 :出售使用过的机器设备等不纳税;出售使用过的汽车、摩托车等按6%的 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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