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经理人税务筹划手册:租赁活动中的税收筹划技巧——税收筹划原理
录入时间:2003-06-05
【中华财税网北京06/05/2003信息】 第四节 租赁活动中的税收筹划技巧
一、税收筹划原理
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与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契约,以收取一定的租金为条件,将租
赁物在规定时期内交给承租人使用,其所有权仍属出租人的一种经济行为。
(一)常见的租赁税收筹划形式
当前,租赁已成为企业借以减轻税负的重要方式。对承租人来说,租赁可以获得
双重好处,一是避免因长期拥有机器设备而要承担的负担和风险,二是可以在经营活
动中以支付租金的方式冲减企业的利润,减轻税负。对出租人来说,租赁一方面可以
轻而易举地获得租赁收入,另一方面租金收入要比一般经营利润收入享受较为优惠的
税收待遇。
当承租人与出租人同属于一个大的利益集团时,租赁可以使他们之间直接公开地
将资产由一个企业转给另一个企业。常用的资产租赁避税形式有:
(1)同一利益集团中甲企业出于某种税收目的,将赢利的生产项目连同设备一道
以租赁形式转租给乙企业,并按照有关规定收取足够高的租金,最终使利益集团所享
受的税收待遇最为优惠,税负最低。
(2)某集团内部的甲、乙、丙三个企业,甲企业购买设备后验收记入固定资产账,
过一段时间后再以较为正常的价格出售给乙企业,从而使该设备以自己使用过的物
品的名义出售出去;乙企业再以较低的价格将该设备出租给丙企业,这样集团总体照
提了固定资产折旧,乙企业按租金收入的5%交纳了营业税,而丙企业的租金支出计
入成本费用,按33%的比例减少应交所得税。
(3)在企业划分核算单位的情况下,企业将房屋、建筑物以较低的租金水平租给
所属独立核算的经营单位使用,这样,一方面集团总部照提固定资产折旧,而所属经
营单位的租金支出又以各种成本费用列支,同时房产税也改按税金收入的12%交纳,
这样大大减轻了企业的房产税负担。
(二)不同租赁方式的特点
租赁可分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经营性租赁是典型的设备租赁,设备可以轻易
地从一个承租人转到另一个承租人手中,它涉及的主要内容是办公室设备、汽车、集
装箱、电子计算机和厂房设备等。对一项租赁资产的成本摊提和利润取得,要经过不
止一次出租才能完成。
融资租赁,租赁公司被作为一种金融机构来使用,用户(承租人)选择和指定设备,
出租人承担全部购买成本并在整个租赁期间计提成本。它作为一种特殊的筹资方式,
在市场经济中的运用日益广泛。对于承租人来说,融资租赁可以获得双重好处:一
是可以避免因长期拥有机器设备而承担资金占用和经营风险;二是当企业从外部融资
租入固定资产时,由于它计入了企业固定资产范畴,必然会因此增加企业固定资产折
旧费,相应减轻企业纳税负担;同时融资租入固定资产而发生的长期应付款,其利息
负担往往直接计入财务费用,这样也会因利润的减少而减少应交所得税。另外,租赁
可以使承租人马上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并很快获得收益。因此这里也包含了税
收筹划的思想。
[案例4-18]
国内某企业集团内部的甲企业某项生产线价值200万元,未出租前,该设备每年
生产产品的利润为24万元,所得税适用税率为33%,即年应纳税额为7.92万元(24×
33%)。现进行纳税筹划后,将该生产线出租给同一集团的乙企业,每年租金收入15
万元(假设租金水平与出租给独立第三者的水平相一致,符合独立核算原则)。则甲企
业将生产线出租后的租金收入应纳营业税0.75万元(15×5%),而乙企业承租后,在
产品利润率不变的情况下,由于租金支出可以减少利润,则该企业年利润额为9万元,
适用照顾性税率27%,乙企业年应纳所得税额为2.43万元(9×27%)。因此,租赁后,
该企业集团的总体税负由7.92万元降低到3.18万元(0.75十2.43),节税达4.74
万元。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