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经理人税务筹划手册:运用多种筹资方式的税收筹划技巧——典型案例分析(下)
录入时间:2003-06-05
【中华财税网北京06/05/2003信息】 [案例4-6]利用企业与经济组织之间资金
拆借避税
企业与经济组织之间在拆借资金的利息计算上和资金回收期限方面具有较大弹性
和回旋余地,这种弹性和回旋余地常常表现为提高利息支付,冲减企业利润,抵消纳
税金额。
深圳1电器有限公司和珠海T电源设备有限公司为实现合理避税,以相互间融资的
形式,相互各为对方提供投资1000万元资金,同时约定按每年100万元分期提供10年,
并以此计息。深圳1电器有限公司向珠海T电源设备有限公司收取的融资利息为年息
30%,珠海T电源设备有限公司向深圳1电器有限公司收取的利息为年息25%,深圳1
电器有限公司10年中年平均赢利为100%,珠海T电源设备有限公司8年中年赢利为100
%。两公司适用所得税率为33%。
深圳1电器有限公司在未付息前应纳税额:
100%/10年×1000=100(万元)
100×33%=33(万元)
深圳1电器有限公司在付息后应纳税为:
深圳1电器有限公司年利润减年息为:
100-100×25%=75(万元)
75×33%=24.75(万元)
深圳1电器有限公司从珠海T电源设备有限公司得到融资利息收入纳税额:
100×30%×20%=6(万元)(利息、股息按20%纳税)
深圳1电器有限公司共纳税:
24.75十6=30.75(万元)
税负为:
30.75/100×100%=30.75%
珠海T电源设备有限公司在未付息前应纳税额:
100%/8×1000=125(万元)
125×33%=41.25(万元)
珠海T电源设备有限公司付息后应纳税额:
珠海T电源设备有限公司年利润减年息:
125-100×30%=95(万元)
95×33%=31.35(万元)
珠海T电源设备有限公司从深圳1电器有限公司得到利息收入的纳税额为:
25×20%=5(万元)
珠海T电源设备有限公司共纳税:
31.25十5=36.35(万元)
税负为:
36.35/125×100%=29.08%
分析指导:
深圳1电器有限公司与未付息前(即全部投资都为自我积累时)少纳税额为:
33-30.75=2.25(万元)
减少税负:
33%-30.75%=2,25%
珠海T电源设备有限公司未付息前(即全部投资都为自我积累时)少纳税额为:
41.25-36.35=4.93(万元)
减少税负:
33%-29.08%=3.92%
显而易见,企业之间相互拆借资金的效果明显好于完全靠自我积累进行投资,它
不仅使企业的税负相对值减少,也使靠企业缴纳税款的绝对额减少,因此,用该法避
税是成功的。
[案例4-7]
F纺织厂利用10年时间自我积累资金1000万元,拟用以购进设备,投资收益期为
10年,年均赢利200万元,该纺织厂适用33%的所得税率。则该厂赢利后每年应纳所
得税额为:
200×33%=66(万元)
10年应纳所得税总额为:
66×10=660(万元)
若该厂不用自我积累的资金,而是采取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的方式融资,
假设企业从银行取得1000万元的贷款,年息支付15万元;企业年均赢利仍为200万元。
则企业每年应纳所得税额为:
(200-15)×33%=61.05(万元)
实际税负为:
61.05/200×100%=30.5%
10年应纳所得税总额为:
61.05×10=610.5(万元)
显然,对该纺织厂来说,以贷款方式投资,一方面可将积累1000万元所需的10年
时间节约下来;另一方面,企业税负也由于贷款利息的支付而减轻了(由33%降为30
.5%)。
[案例4-8]
H制衣有限公司系香港地区A公司在国内设立的子公司,投入资本为500万元;以
信贷形式提供资金800万元,年利率为10%。假设该制衣公司年收入额为220万元,生
产成本共为100万元,企业所得税率为33%,利息预提税率为20%,那么该制衣公司
应税所得额为:
年收入额-生产成本-利息=220-100-800×10%=40(万元)
该制衣公司应纳所得税额=40×33%=13.2(万元)
香港A公司应纳利息预算税=(800×10%)×20%=16(万元)
合计缴纳的所得税额=13.2十16=29.2(万元)
如果A公司不是以信贷形式,而是将800万元作为投资投入该制衣公司,则应纳所
得税额为:
(220-100)×33%=39.6(万元)
两次计算所得差额为:
39.6-29.2=10.4(万元)
实际上,该A公司以利息的形式分得了该制衣公司的一部分利息,避免了一部分
税收。
[案例4-9]
G电器有限公司需要投资1o万元,预计可获收益2万元(支付利息和所得税前),所
得税率为33%,如果通过发行收益率为16%的优先股筹集自有资本,由于股息不能在
税前列支,该公司税后所得1.34万元(2-2×33%)不足以支付优先股1.6万元(10×
16%)的股利,所以这一方案是不可取的。如果举债筹资,利息支付1.6万元(即10×
16%的市场利率),税前列支后,税后所得还有0.268万元[(2-1.6)×(1-33%)]。
后一方案当然优于前一方案,纳税人就会义无反顾地选择举债办法筹资,尽管向
国家交了税,毕竟也减轻了自己的负担,可以视同为避税。
[案例4-10]
A企业为一股份有限公司,预测下一年度其销售量和息税前收益概率分布,如表
4-4所示。
表4-4 销售量和息税前收益概率分布
概 率 0.3 0.4 0.3
销售量/台 30000 40000 50000
销售额/万元 24 32 40
固定成本/万元 6 6 6
变动成本/万元 12 16 20
息税前收益(EBIT)/万元 6 10 14
假定A企业有三种不同的资本结构方案,如表4-5所示。
表4-5 资本结构方案 单位:万元
方案一 方案二 方案三
债务/总资本 0% 20% 40%
债务 0 6 12
普通股 30(5万股) 24(4万股) 18(3万股)
A企业的资本总额30万元,债务年利率10%,所得税率33%,
其不同资本结构下的每股收益概率分布计算,如表4-6所示。
表4-6 不同资本结构下每股收益分布计算 单位:万元
概 率 0.3 0.4 0.3
方案一(零债务)
息税前收益(EBIT) 6 10 14
税前收益(EBT) 6 10 14
所得税(T=33%) 1.98 3.3 4.62
税后净收益(EAT) 4.02 6.7 9.38
每股收益(EPS)
(5万股)/元 0.804 1.34 1.876
方案二(20%债务)
EBIT 6 10 14
利息I(i=10%) 0.6 0.6 0.6
EBT 5.4 9.4 13.4
所得税(T=33%) 1.782 3.102 4.422
EAT 3.618 6.298 8.978
EPS(4万股)/元 0.905 1.575 2.245
方案三(40%债务)
EBIT 6 10 14
概 率 0.3 0.4 0.3
利息I(i=10%) 1.2 1.2 1.2
KBT 4.8 8.8 12.8
所得税(T=33%) 1.584 2.904 4.224
EAT 3.216 5.896 8.576
EPS(3万股)/元 1.072 1.97 2.87
A企业不同资本结构方案的所得税期望值如表4-7所示。
表4-7 不同资本结构方案所得税期望值
方案一 方案二 方案三
每股收益期望值E(EPS)/元 1.34 1.57 1.97
每股收益标准差(EPS)/元 0.415 0.519 0.7
负担的所得税期望值/万元 3.3 3.1 2.9
可以看出,当A企业的债务增加,权益资本下降时,企业所负担的所得税减少了,
而每股收益EPS却增加了,同时我们也注意到了每股收益的标准差(EPS)也增大了,
这说明企业筹资的风险加大了。
分析指导:
企业的负债增加,缴纳的税额减少了,企业的价值反而增加了。我们是否由此推
断出当企业全部资产都由债务资本构成时,企业的价值最大?显然不能。这与企业的
实际情况相差甚远,事实上企业不可能都按无风险利率借款,各种负债成本是随负债
比率的增大而上升的。当负债比率达到一定程度时,息税前收益EBIT会下降。
企业负债增加时,风险增加,债务成本也上升。是什么影响了债务成本?主要有
两方面因素:一是由于企业债务过重,经营效益又差而处于财务拮据状态时,将产生
财务拮据成本。二是为使经理替股东谋利,达到企业价值最大化需要花费代理费用,
即与企业负债有关并发生在股东和债权人之间的代理费用;为遵循保护性条款,使企
业经营灵活性减少,效率降低以及监督费用的增加所构成的代理成本。财务拮据成本
和代理成本的增大,都会抵消因负债税收屏蔽作用而增加的企业价值。
所以,在筹资的税收筹划过程中,税收成本的降低与控制企业的财务风险和经营
风险必须紧密结合在一起,寻求企业的最优负债量,最大限度降低税收成本,从而确
立使股东财富最大化的公司资本结构。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