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经理人税务筹划手册:投资方向的税收筹划技巧——利用新办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录入时间:2003-05-27
【中华财税网北京05/27/2003信息】 六、利用新办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的税收优
惠政策
国家规定:对当年安置城镇待业人员超过企业从业人数60%的新办城镇劳动就业
服务企业,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免缴所得税三年:免税期满后,当年新安置待业
人员占企业原从业人员总数30%以上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可减半缴纳所得
税二年。这样,组织待业人员办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就可以达到减轻企业所得税税负
和促进社会稳定的目的。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