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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经理人税务筹划手册:投资方向的税收筹划技巧——利用新办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录入时间:2003-05-27

  【中华财税网北京05/27/2003信息】 六、利用新办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的税收优 惠政策   国家规定:对当年安置城镇待业人员超过企业从业人数60%的新办城镇劳动就业 服务企业,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免缴所得税三年:免税期满后,当年新安置待业 人员占企业原从业人员总数30%以上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可减半缴纳所得 税二年。这样,组织待业人员办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就可以达到减轻企业所得税税负 和促进社会稳定的目的。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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