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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转移实例三

录入时间:2001-02-20

  【中华财税网北京02/20/2001信息】 印染行业A和B,进行连续加工,A从事漂 洗,涂色,B从事图案印花和定型。A是粗加工,B是细加工。年工作量都是5万米的布, 但,A的利润为30万元,而B的利润为60万元。两个企业适用的税率是相同的,如下 表所示。 利润(万元) 税率 % 0--5 10 5--10 15 10--15 21 15--20 29 20--30 43 30--50 55 50以上 70 不经利润的转移,企业A和企业B应上缴的税款额为 企业、A应缴税额为:8.05万元 企业B应缴税额为:26.05万元 总税额为:34.1万元 这也是两个企业适用同一税率表的简单的情况。 用数学语言对这个问题进行描述,就是这样的。企业A有利润LA=30万元,企业B 有利润LB=60万元。两企业适用于相同的税率表。问题是应该将两企业的利润怎么移 动,才能使两个企业所缴纳的总的税款最少。 我们仍然沿用图示法的方法来解决这个问题,不过在这里我们省去一些繁琐的步 骤,而直接进入接近尾声的阶段。 利润的总量是30万十60万=90万元,两个企业中,税率为55%以下的容量共为2 ×50=100万元,所以根本用不到70%的税率。而税率在43%以下的容量为60万元, 由此可以看出,所有税率在43%以下的位置的60万元都必须安排满,而剩下的30万元 则安排在55%的位置上。这样一来,问题就解决了。解的结果是: 企业B安排完自己的55%以下的50万元的容量,剩下的10万元,转移到A头上。 企业A接受从企业B转移过来的10万元。 经这一转移,两个企业的税额变为 企业A应缴税额:13.55万元 企业B应缴税额:19.05万元 总的税额为:32.6万元 比转移前少交1.5万元 32.6万元是两个企业应该缴纳的最低税款额,任何别的方法都不会比这个数少。 最后,作为一种补充,我们介绍一下,当两个企业适用相同的税率,则解题时, 可以用一个非常简单的方法来确定应该怎么安排两个企业的利润,使上缴税额最少。 这个方法说起来非常简单,那就是将总利润数量一分为二,两个企业各占一半。 可以证明,这种分配利润的方法是使税额达到最少的方法之一。在这里就不从数学上 进行证明了,有兴趣的读者可以自己试一试。 应该指出,这种简单的方法必须是在两个企业适用相同税率的情况下,才能成立。 在应用时,不要忘了这个大的条件。此外对于每个企业,如果也适用于同一种税率 表,那么,每个企业要分总利润的分配方案也会使上缴税额达到最少。读者可以自己 动手算一算案例二所提供的例子。 以上是三个案例的具体分析。在结束这一节之前,我们要提醒读者注意,最佳的分 配利润的方案不是唯一的。这是由于在一定时候,A和B两个企业所用到的税率相同, 那么,这笔利润是放在A的头上,还是放在B的头上就无所谓了。价格一样就造成这种 局面。当这种情况出现时,我们应该遵循的原则是: 尽可能少的转移利润。当然,这句话是在保持上缴税额最少的前提之下所说的。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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