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财税网北京02/20/2001信息】 印染行业A和B,进行连续加工,A从事漂
洗,涂色,B从事图案印花和定型。A是粗加工,B是细加工。年工作量都是5万米的布,
但,A的利润为30万元,而B的利润为60万元。两个企业适用的税率是相同的,如下
表所示。
利润(万元) 税率 %
0--5 10
5--10 15
10--15 21
15--20 29
20--30 43
30--50 55
50以上 70
不经利润的转移,企业A和企业B应上缴的税款额为
企业、A应缴税额为:8.05万元
企业B应缴税额为:26.05万元
总税额为:34.1万元
这也是两个企业适用同一税率表的简单的情况。
用数学语言对这个问题进行描述,就是这样的。企业A有利润LA=30万元,企业B
有利润LB=60万元。两企业适用于相同的税率表。问题是应该将两企业的利润怎么移
动,才能使两个企业所缴纳的总的税款最少。
我们仍然沿用图示法的方法来解决这个问题,不过在这里我们省去一些繁琐的步
骤,而直接进入接近尾声的阶段。
利润的总量是30万十60万=90万元,两个企业中,税率为55%以下的容量共为2
×50=100万元,所以根本用不到70%的税率。而税率在43%以下的容量为60万元,
由此可以看出,所有税率在43%以下的位置的60万元都必须安排满,而剩下的30万元
则安排在55%的位置上。这样一来,问题就解决了。解的结果是:
企业B安排完自己的55%以下的50万元的容量,剩下的10万元,转移到A头上。
企业A接受从企业B转移过来的10万元。
经这一转移,两个企业的税额变为
企业A应缴税额:13.55万元
企业B应缴税额:19.05万元
总的税额为:32.6万元
比转移前少交1.5万元
32.6万元是两个企业应该缴纳的最低税款额,任何别的方法都不会比这个数少。
最后,作为一种补充,我们介绍一下,当两个企业适用相同的税率,则解题时,
可以用一个非常简单的方法来确定应该怎么安排两个企业的利润,使上缴税额最少。
这个方法说起来非常简单,那就是将总利润数量一分为二,两个企业各占一半。
可以证明,这种分配利润的方法是使税额达到最少的方法之一。在这里就不从数学上
进行证明了,有兴趣的读者可以自己试一试。
应该指出,这种简单的方法必须是在两个企业适用相同税率的情况下,才能成立。
在应用时,不要忘了这个大的条件。此外对于每个企业,如果也适用于同一种税率
表,那么,每个企业要分总利润的分配方案也会使上缴税额达到最少。读者可以自己
动手算一算案例二所提供的例子。
以上是三个案例的具体分析。在结束这一节之前,我们要提醒读者注意,最佳的分
配利润的方案不是唯一的。这是由于在一定时候,A和B两个企业所用到的税率相同,
那么,这笔利润是放在A的头上,还是放在B的头上就无所谓了。价格一样就造成这种
局面。当这种情况出现时,我们应该遵循的原则是:
尽可能少的转移利润。当然,这句话是在保持上缴税额最少的前提之下所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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