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财税网北京02/20/2001信息】 某服装加工企业年产服装12万套,每套成
本27元,加工利润每套7元。企业有五个相互独立的商业点,商业利润每套3元。将12
万套服装平均分给五个网点,年内全部售出。那么,加工企业与商业网点的利润收入
为:
加工厂:12万×7元=84万元
每个商业点:3元×12万/5=7.2万元
加工厂和商业点适用的税率表为下表。
利润(万元) 税率 %
0--5 5
5--15 10
15--30 20
30--50 30
50以上 40
这是两个企业都适用予同一种税率表的情况。
如果不进行利润转移,那么,就按上面这个表直接可以计算出加工厂和商业网点
各自应该上缴的税额。
加工厂为:23.85万元。
每个商业点为:0.47万元
这样,总共的税额就是2385十5×0.47=26.2万元。
现在将这个问题用数学的语言进行叙述,应用上一节介绍的方法,可以很容易便
利这26.2万元的税款大大地减少。设加工厂为企业A,五个商业网点是五个企业。那
么,这里的问题就变成了,企业A向五个企业转移利润的每个(这里是六个)企业之间
的利润转移的问题。这个例子比较简单一些,因为这六个企业采用的都是同一种税率
表,这在计算和操作时,使问题变得较为简单。
我们已知企业A(服装加工厂)有84万元的应税利润,这就是LA,企业B(这里就是5
个商业网点)有36万元的应税利润,这就是LB。上述叙述是一般情况下的数学描述。
我们可以换一种别的描述。企业A(加工厂)有应税利润LA=84万元,企业Bl(第一个商
业网点)有应税利润LB1=7.2万元。企业B2、B3、B4和B5的情况同企业B1一样。这样,
我们要处理的问题就是企业A,B1,B2,B3,B4,B5之间的利润转移多少的问题。
这六个企业所适用的是同一税率表。
六家企业共有120万元应税利润,我们要进行合理安排,使上缴税款的数量最少。
在这里我们采用图示法的变形形式来解决这个问题。我们按下面的步骤进行。
第一步,将80万元和各商业网点的7.2万元安排在自己的位置上。完全按税率表
进行,不进行任何的转移。
第二步,很容易发现,企业A目前用到的最高税率为40%,共有34万元,而企业
B1等五个企业目前还空着的最低税率为10%,共有5×7.8=39万元的容量,所以,
企业A的34万元用到40%税率的利润全部转移到企业Bl等5个企业头上。这时的情况变
成
企业A的应税利润为:50万元
企业B1的应税利润为:14万元=7.2十34/5
六个企业现在所交税款共为,16万元
第三步,面对经过第一次利润转移的现状,我们又发现,企业A用到的最高税率
为30%,共有20万元,而企业Bl等5家企业目前还空着的低税率为10%,共有5万元容
量,20%,共有5×15=75万元的容量。所以,将20万元企业A中用到30%税率的利润
全部转移到企业B1等5个企业头上。这时的情况变为:
企业A的应税利润为:30万元
企业Bl的应税利润为:18万=14十20/5
六个企业的应税利润为:13.5万元
到此为止,无论是企业A,还是企业Bl等5个企业,用到的最高税率都是20%,没
有再进行转移的必要了。我们的最后结论是,原属于企业A的54万元利润平均转移到5
个企业的头上,总的税额会大大地下降。由原来的26.2万元,经两次移动后,变成
13.5万元。这个数字就是经过合理移动利润所能达到的最低税款的数量。具体的做
法就是每个商业网点都增加10.8万元的应税利润。
这个案例的原题是通过转让定价,也就是说,企业A以比实际价格低的水平将服
装交给5个商业网点。原来每件服装的加工利润为7元,为了转移利润,这里的7元/
件就应该相应地变少,直到使企业A的应税利润刚好处于30万元之下,15万元之上为
止。用简单的数学方法就可以计算出,每件服装的利润不能超过30/12=2.5元/套,
(因为共有12万套),同时也不能低于15/12=1.25元/套。作为这个案例的结束,
我们最后总结一下。加工厂应该将原属自已的54万元利润转移给5个商业网点。转
移的方法是降低自己的利润,增加商业网点的利润。由原来的7元/套降为现在的
2.5元/套。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