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个人所得税税收筹划 > 正文

纳税难题的解决技巧与例解:个人财产租赁所得的处理方法

录入时间:2003-09-19

  【中华财税网北京09/19/2003信息】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对个人财产租赁所得 以及认购股票等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一些问题做出了新的规定。 个人出租财产取得的财产租赁收入,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应依次扣除以下 费用: ①是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 ②是由纳税人负担的该出租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 ③是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 个人认购股票等有价证券时,从雇主取得的折扣或补贴收入,应按照《国家税务 总局关于个人认购股票等有价证券而从雇主取得的折扣或补贴收入有关征收个人所得 税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进行处理。 任职、受雇于报纸、杂志等单位的记者、编辑等专业人员,因在本单位的报纸、 杂志上发表作品取得的所得,属于因任职、受雇而取得的所得,应与其当月工资收入 合并,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除上述专业人员以外,其他人员 在本单位的报纸、杂志上发表作品取得的所得,应按“稿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 税。至于出版社的专业作者撰写、编写或翻译的作品,由本社以图书形式出版而取得 的稿费收入,应按“稿酬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另外,在校学生因参与勤工俭学活动而取得属于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应税项目的 所得,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按照规定,对于个人出租房屋、车辆等取得的财产租赁费,应当按照个人每次取 得的收入减除规定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20%的比例税率计算应代扣的 个人所得税税额。其中,每次取得的收入是指出租财产一个月的租赁收入;其费用扣 除办法与劳务报酬所得相同,即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减除费用800元;超过4 000 元的,减除20%的费用。 按照规定,在确定财产租赁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对于个人在财产出租过程中 缴纳的税金和教育费附加,可持完税(缴款)凭证,从其财产租赁收入中扣除。由纳税 人负担的该出租财产实际发生的修缮费用,可以凭有效证明从其财产租赁收入中扣除, 但每次以800元为限;一次扣除不完的,可以在以后继续扣除。企业在支付财产租赁 费时,应代扣的个人所得税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每次(月)收人不足4000元的,其应纳税所得额为: 应纳税所得额=应税项目收入总额-800-准予扣除的税金和教育费附加-修缮 费用 每次(月)收入超过4000元的,其应纳税所得额为: 应纳税所得额=(应税项目收入总额-准予扣除的税金和教育费附加-修缮费用) ×(1-20%) 应纳税额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案例304] [案例说明] 2002年2月27日付文斌与荔波(樟木头)饮料食品有限公司签订合同, 将付文斌拥有的房屋2间租给荔波(樟木头)饮料食品有限公司使用,合同规定月租金 为8000元,按月支付。2002年3月份付文斌缴纳营业税、房产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 加共汁1 368元,另付修缮费用1200元。 [要求解答] 付文斌2002年3月份取得的租金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 法实施条例》、国税函(2002)14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 批复》。 [计算说明] 付文斌2002年3月份应纳税所得额为: 应纳税所得额=(8000-1 368-1200)×(1-20%) =4 345.6元 付文斌2002年3月份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为: 应纳税额=4345.6×20% =869.12元 [案例305] [案情说明] 王海伦在市区拥有商品房两套,一套白用,另一套于2002年元月1 日出租给李飞侠夫妇居住。协议规定,租期两年,每月租金1000元,于每月初支付。 王海伦3月份新购置门面房一套,并于2002年4月1日租赁给波顿(枣阳)服装店作 经营使用。协议规定,租期一年,从2002年4月1日至2003年3月31日,月租金4000元, 于每月初支付。 [要求解答] 计算王海伦2002年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房产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各是多少?(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7%,教育费附加征 收率为3%):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 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政策解读] 财税(2000)125号《关于调整住房租赁市场税收政策的通知》规定, 从2001年1月1日起,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其应缴纳的营业税暂减按3% 的税率征收,房产税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对个人出租房屋取得的所得暂减按10% 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计算分析] 对照上述规定,王海伦2002年应纳的各项税额计算如下: (1)出租住房应纳营业税=100×012× 3%=360(元) 出租门面房应纳营业税=4000× 9× 5%=1800(元) 应纳营业税合计=360+1800=360+1800=2160(元) (2)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2160× 7%=151.20(元) 应纳教育费附加=2160 × 3%=64.80(元) (3)出租住房应纳房产税=1000 ×12× 4%=480(元) 出租门面房应纳房产税=4000× 9×12%=4320(元) 应纳房产税合计=480+4320=4800(元) (4)元月1日应纳印花税=12000 ×166=12(元) 4月1日应纳印花税=4000×12×160=48(元) 应纳印花税合计=121-48=60(元) (5)个人所得税计算过程如下: 1月份应扣除税额=1000×3%×(1+7%+3%)+1 000×4%+12=85(元) 1月份应纳个人所得税=(1000+85-800)×10%=11.50(元) 2、3月份各月应扣除税额=1000×3%× (1+7%+3%)+1000×4%=73(元) 2-3月份应纳个人所得税=[(1000-73-800)×10%]×2=25.40(元) [政策解读] 4-12月份王海伦取得的财产租赁所得由住房租赁所得和门面房租赁 所得组成。 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财产租赁所得以一个月取得的租赁所得为一次。因此, 应将上述两项租赁收人额合并计算,但由于两类不同的租赁收入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率, 故不能把租赁所得直接按10%的税率计算,也不能直接按20%的税率计算。如果两类 租赁的月收入均超过4000元,则可分别计算。如果两类租赁的月收入有一项不超过 4000元,或两项均不超过4000元,则分别计算就有可能出现扣除不准确的问题。 财税(2000)125号文件对同一纳税人同一月份取得的“两类”租赁收入如何计算 个人所得税没有作出明确规定。对此,我们认为首先应对“两类”租赁收入合并计算 确定应纳税所得,然后按照“两类”租赁收入各自占总收入的比例对当月应纳税所得 进行合理划分,再按各自所得对照适用税率分别计算应纳税额,最后计算“两类”租 赁收入应纳税额之和,即为实际应纳个人所得税额。上述方法可称之为“先合、后分、 再税”。 [计算分析] 计算过程如下: 王海伦4月份应扣除税额 =1000×3%× (1+7%+3%) +4000×5%× (1+7%+3%) +1000×4% +4000×12%+48=33+220+40+480+48 =821(元) 王海伦4月份应纳税所得额=(1000+4000-821)×(1=20%)=3343.20(元) 住房租赁所得=1000÷(1000+4000)× 3343.20 =668.64(元) 住房租赁所得应纳税额=668.64×10% =66.86(元) 门面房租赁所得=4000÷(1000+4000)× 3343.20 =2674.56(元) 门面房租赁所得应纳税额=2674.56×20%=534.91(元) 王海伦4月份应纳税额合计=66.86+534.91=601.77(元) 王海伦5-12月份各月应扣除税额 =1000×3%× (1+7%+3%) +4000×5%× (1+7%+3%) +1000×4% +4000×12% =33+220+40+480 =773(元) 各月应纳税所得额=(1000+4000-773)×(1-20%) =3381.60(元) 住房租赁所得=1000÷(1000+4000)× 3381.60 =676.32(元) 住房租赁所得应纳税额=676.32×10%=67.63(元) 门面房租赁所得=4000÷(1000+4000)× 3381.60 =2705.28(元) 门面房租赁所得应纳税额=2705.28× 20%=541.06(元) 王海伦5-12月份应纳税额合计=(67.63+541.06)× 8 =4869.52(元) 王海伦2002年应纳个人所得税合计=11.50+25.40+601.77+4869.52 =5508.19(元) [特别提示] (1)对于个人租赁房屋一般以房屋的用途来判别是否享受税收优惠。 如果个人将原有住房用于对外出租作营业使用,则不得享受税收优惠; (2)对于两类租赁的月收入均超过4 000元的情形,采用上述方法计算的结果与分 别计算的结果相同。 (1)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