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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税收筹划: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的税收筹划——专家论坛(中)

录入时间:2004-02-19

  【中华财税网北京02/19/2004信息】 二、企业营运过程中的所得税税收筹划   企业营运过程中所得税税收筹划利益的实现主要通过成本费用核算方法的合理选 择运用取得。   (一)利用成本费用的充分列支进行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   从成本核算的角度看,利用成本费用的充分列支是减轻企业税负的最根本的手段。 企业应纳所得税数额根据应纳税所得额和税法规定的税率计算求得。在税率既定的 情况下,企业应纳所得税额的多寡取决于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多少。应纳税所得额则 由企业收入总额扣除与收入有关的成本、费用、税金和损失后计算求得。可见,在收 入既定时,尽量增加准予扣除的项目,即在遵守财务会计准则和税收制度规定的前提 下,将企业发生的准予扣除的项目予以充分列支,必然会使应纳税所得额大大减少, 最终减少企业的所得税计税依据,并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   (二)利用折旧方法的合理选择进行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   折旧是成本的组成部分,而按现行制度规定,企业常用的折旧方法有平均年限法、 工作量法和加速折旧法。运用不同的折旧方法计算出的折旧额在量上不一致,分摊 到各期生产成本中去的固定资产成本也存在差异。因此,折旧的计算和提取必然关系 到成本的大小,直接影响企业的利润水平,最终影响企业的税负轻重。这样,企业便 可利用折旧方法上存在的差异,开展税收筹划工作。利用折旧方法选择进行企业所得 税税收筹划,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折旧方法选择要符合法律规定   企业减轻税负必须以不违背法律和不损害国家利益为前提。因此,在进行折旧方 法选择时必须充分了解现行法律规定,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企业的折旧方法作出 选择。而超出法律规定选择的折旧方法不仅不能给企业带来节税收益,相反还可能因 其行为违背法律规定而使企业遭受诸如罚款的损失。   2.企业利用折旧方法选择减轻税收负担必须考虑税制因素的影响   不同的税制条件会使折旧对企业的利润和税负产生不同的影响。一般地,在比例 税制下,如果各年的所得税税率不变,则选择加速折旧法可以使企业获得延期纳税的 好处。这相当于企业在初始年份内取得了一笔无息贷款。   如果未来所得税税率越来越高则宜选择平均年限法。由于延缓纳税利益与税率高 低成正比,因此,在未来所得税税率越来越高的情况下,往往会使以后年度增加的税 负,大于延缓纳税的利益。当然也有可能以后年度增加的税负小于延缓纳税的利益。 所以,在未来税率越来越高时,需要企业进行比较分析后,才能对企业的折旧方法作 出选择。在比较分析时,必须将以后年度增加的税负总额现值与延缓纳税获得的利益 现值进行比较,并使两者的计算口径一致。   在累进税制下,采用平均年限法,可以使企业的利润避免忽高忽低,保持在一个 相对稳定的状态下,减少企业的纳税。当然企业自身的条件、税率累进的急剧程度及 银行利率的大小等因素,也会对折旧的节税效果产生影响。因此,在累进税制下,企 业到底采用何种折旧方法较有利,仍需企业经过比较分析后才能最后作出决定。   3.企业利用折旧方法选择减轻税收负担必须考虑通货膨胀因素的影响   按现行制度规定,我国对企业拥有的资产实行按历史成本记账原则。这样,如果 存在通货膨胀,则企业按历史成本收回的实际购买力无疑已大大贬值,无法按现行的 市价进行固定资产简单再生产的重置。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企业采用加速折旧的方法, 既可以使企业加快投资的回收速度,并在抑制未来的不确定性风险的同时,将补偿 的折旧基金投入企业的再增值过程,以创造更多的财富;又可以使企业的折旧速度加 快,有利于前期的折旧成本获得更多的税收挡避额,从而取得延迟纳税的效应,为企 业增加相对的投资效应(延缓纳税额与延缓期间企业投资收益率的乘积)。   4.企业利用折旧方法选择减轻企业税收负担必须考虑资金价值因素的影响   从表面上看,在固定资产价值固定的情况下,无论企业采用什么折旧方法,也无 论折旧年限多长,计算提取的折旧总额都是一致的。但是,由于资金时间价值因素的 影响,使不同时点上的同一单位资金的价值含量不等值。所以,企业在比较各种不同 的折旧方法带来的税收收益时,必须先将企业在折旧年限内计提的折旧,按当时的资 本市场利率进行贴现后,计算出各种折旧方法下的规定折旧年限内计算提取的折旧费 的现值总和及税收挡避额现值总和,再比较各种折旧方法下的折旧现值总和及折旧税 收挡避额现值总和,并在不违背法律规定的前提下,选择能给企业带来最大税收挡避 额现值的折旧方法,计算提取固定资产折旧。   5.企业利用折旧方法选择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必须考虑折旧年限的影响   现行财务制度和税法对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均给予企业一定的选择空间。这样,企 业便可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选择对企业有利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对企业的固定资产 计提折旧。一般情况下,在企业创办初期且享有减免税优惠待遇时,企业可通过延长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将计提的折旧递延到减免税期满后计入成本,从而获取“节税” 的税收收益。但对一般性企业,即处于正常生产经营期且未享有税收优惠待遇的企业 来说,缩短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往往可以加速固定资产成本的回收,使企业后期成本 费用前移,前期利润后移,从而获得延期纳税的好处。当然,企业对固定资产折旧年 限的选择并非只有固定的模式,也不能单纯从税收的角度考虑。企业必须在充分考虑 各方面的因素后(关键是要有利于企业管理目标的实现),对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作出 选择。   (三)利用存货计价方法的合理选择进行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   存货成本的计算,对于产品成本、企业利润及所得税都有较大的影响。   1.在实行累进税制环境下,选择加权平均法或移动加权平均法,对企业发出和 领用存货计价,可以使计入各期产品成本的材料等存货的价格比较均衡,不会忽高忽 低,特别是在材料存货价格差别较大时,可以起到一个“缓冲”的作用,使企业成本 不至发生较大变化,各期利润比较均衡,不至于因为利润忽高忽低而使利润过高,会 计期间套用过高税率,加重企业税收负担、影响企业税后利润最大化目标的实现。   2.在实行比例税制环境下,对存货计价方法进行选择,必须充分考虑市场物价 变化趋势因素的影响。在物价持续上涨的情况下,选择后进先出法对企业存货进行计 价,可以使期末存货成本降低,本期存货成本提高,使企业的销售收入扣除成本后的 收益,即企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基数相对的减少,从而达到减轻企业所得税负担、 增加税后利润数额的目的。相反,在物价持续下降的情况下,则应选择先进先出法对 企业存货进行计价,才能提高企业本期的存货成本,相对减少企业当期收益,减轻企 业所得税的税收负担。而在物价上下波动的情况下,则宜采用加权平均法或移动加权 平均法对存货进行计价,以避免因各期利润忽高忽低造成企业各期应纳税所得额上下 波动,增加企业安排应用资金的难度。特别是由于税收必须用现金支付的刚性约束与 按账面收益计算企业应纳所得税额矛盾的客观存在,可能会使企业在应纳所得税额过 高的年度,因没有足够的现金支付税收,而陷入财务困境,继而影响企业的其他理财 活动,甚至使企业的名誉受损,制约企业的长远发展。可见,不同的物价环境,对企 业存货计价方法的选择会产生不同的影响。这就要求企业在利用存货计价方法选择减 轻企业税收负担时,必须开展充分的市场调查,收集准确的信息资料,并在研究、分 析、论证的基础上,对即将到来的会计年度的物价趋势作出客观、准确地判断。然后 以此为依据,选择最有利于减轻企业税收负担的存货计价方法,对企业存货的发出和 使用进行计价。   (四)利用企业坏账损失处理方法的合理选择进行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   税法及现行财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均规定,企业可以选择备抵法(即计提 坏账准备金法)或直接冲销法(即不计提坏账准备金法)处理企业的坏账损失。不同的 坏账损失处理方法对企业的应纳所得税额的影响不同。一般情况下,选择备抵法比直 接冲销法可以使企业获得更多的税收收益。因为,若企业选择备抵法处理坏账损失, 可以增加其当期扣除项目,降低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从而减轻企业的所得税负担。即 使两种方法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相等,也会因为备抵法将企业的一部分利润后移,使 企业能够获得延迟纳税和增加企业的营运资金的好处。   (五)利用无形资产、递延资产摊销期限的合理选择进行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   税法和财务制度对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摊销期限均赋予企业一定的选择空间。这 样企业也就可以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选择对企业有利的摊销期限将无形资产、递延 资产摊入成本、费用中。与选择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道理相同,在企业创办初期且享 有减免税优惠待遇时,企业可通过延长无形资产、递延资产摊销期限,将资产摊销额 递延到减免税期满后计入企业成本、费用中,从而获取“节税”的税收收益。而对处 于正常生产经营期的一般性企业,则宜选择较短的摊销期限。这样做,不仅可以加速 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的成本的回收,抑减企业未来的不确定性风险,还可以使企业后 期成本、费用前移,前期利润后移、从而获得延期纳税的好处。   (六)利用费用摊销方法的合理选择进行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   对于跨期摊销的费用常见的摊销方法有:平均分摊方法、实际费用摊销方法和不 规则摊销方法。不同的费用摊销方法,对企业利润的冲减程度和纳税多少必然产生不 同的影响。从企业纳税的角度来看,对费用分摊方法的选择主要是考虑如何实现最小 税收支付及在费用摊入成本时怎样使其实现最大摊入。一般情况下,采用不规则摊销 方法的企业,会使企业的税负加重,特别是在累进税制环境下,这种方法会导致各个 时期的成本中包含的摊销费用,有时过高,有时过低,从而使企业各期的利润分布不 均衡,利润过高时期可能因其适用税率过高而使企业税负加重。当然在利润较低时期 企业可以缴纳较少的税款,但是,利润过低时少缴的税收往往很难抵消利润过高时多 缴纳的税款。   而平均摊销方法通常被认为是企业最大限度抵消利润、减少纳税的最佳选择。这 是因为企业生产经营者往往不是短期经营,而是长期从事某一生产经营活动。这样, 如果能将一段时期内发生的费用进行最大限度的平均,就可以将这段时间内获得的利 润进行最大限度的平均,也就不会出现某个时期利润和税负过高的现象,部分税负就 可以有效地抑减。   (七)利用长期投资核算方法的合理选择进行所得税税收筹划   企业对外长期投资可以来用成本法或权益法进行核算。由于成本法在其投资收益 已实现但未分回投资之前,投资企业的“投资收益”账户并不反映其已实现的投资收 益,而权益法无论投资收益是否分回,均在投资企业的“投资收益”账户反映。这样, 当投资企业拥有的股份小于等于被投资企业全部股份的25%时,投资企业就可以选 择成本法核算长期投资,并将应由被投资企业支付的投资收益长期滞留在被投资企业 账上作为资本积累,或挪做他用,以便获得延迟纳税的好处,或选择有利的时机(如 投资企业出现亏损或利润较低年份)才将投资收益汇回,以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这 在被投资企业的税率低于投资企业时,节税效益更加明显。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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