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税收筹划实务:农业——营业税的优惠
录入时间:2004-01-07
【中华财税网北京01/07/2004信息】 5.1.9 营业税的优惠
1.对提供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农牧保险及相关技术培训劳务取
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2.对提供家禽、牧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劳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3.为了鼓励农业技术引进和推广,对科研单位取得的农业技术转让收入免征营业
税。
4.为了体现国家对农业的扶持,对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征收的营业税全部返还。
5.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征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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