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纳税筹划误区:第二节 借贷融资的筹划
录入时间:2003-09-09
【中华财税网北京09/09/2003信息】 一、借贷与自我积累的选择
自我积累这种筹资法,需要很长的时间才能完成。当然,也有实力较强的企业在
生产经营过程中有能力自己解决资金方面的问题,但从税收的角度来说,却并不是尽
善尽美的。因为通过自我积累法筹集来的资金,投入生产经营活动之后,产生的全部
税负由企业自己负担,而且从税负和经营的效益关系看,自我积累资金要经过较长的
时间,不利于企业的发展。
贷款则不同,它不需要很长时间就可以筹足,而且投资产生效益后,出资机构实
际上也要承担一定的税收,即企业归还利息后,企业的利润有所降低,特别是税前还
贷政策,其本质就是用财政的钱还贷款,因此,企业的实际税负被大大降低了。所以
说,利用贷款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是企业减轻税负,合理避开部分税款的一个很好的途
径。
对于企业来说,以贷款的方式进行资金筹措具有很多好处。首先是该企业可以提
前若干年进行投资,投资的结果是获得利润,其利润又可以进行新一轮的投资。相反,
如果靠自身积累,等到过了若干年,资金积累够了,该投资机会只怕也不存在了,先
期抓住机会便意味着成功了一半。其次是贷款使企业承担的资金风险减少,当然相应
的部分利润将以利息的形式支付给金融机构也将使收益下降,业主在资金十分充足并
且感觉利润特别丰厚时也可以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但这时和其他经济机构进行资金
拆借可能更利于减轻税负,也有利于降低风险。再次,就是企业的税负大大地减轻了。
贷款的利息支出是可以作为费用成本扣除的,费用增加则意味着净利润的减少,相应
地应纳税额就会减少。最后,企业通过借贷可以很快地扩大经营规模,迅速地占领市
场。借贷这种方法,会使得企业自身资金的杠杆效应更加强烈,企业可以利用很少的
资金带动很大的资金为自身经济利益的最大化服务。
例如,某企业欲投资于某项目,预计前期投入需要100万元,按照其自身积累速度
估计要10年时间,投产经营后可实现每年25万元的收益,每次投资可实现12年的收益
(贷款年利率为7%)。
该企业如果自身积累,10年后可以实现每年25万元的收益,则:
年应纳税额=250000元×35%-6750元=80750元
总共应纳税额=80750元×12=969000元
如果该个体户利用银行贷款进行投资,则
年应纳税额=(250000-1000000×7%)元×35%-6750元=56250元
总共应纳税额=56250元×12=675000元
共可节省税收294000元(969000元-675000元)。
二、借贷与权益融资的选择
根据税法规定,企业借贷的利息支出可以作为费用成本冲减当期的企业利润,而
企业发行股票所支付的股息却不能计入当期费用,两者之间的税收待遇差别构成了企
业进行纳税筹划的基础。如果不考虑企业经营的风险,企业通过负债筹集的资金越多,
则应当支付的利息也就越多,从而应缴纳的所得税款也就越少,每单位自有资金所能
够获取的盈利也就越多。但应该注意的是,在企业盈利增加的同时,企业经营的风险
也在逐步增大。
例如,某股份制企业A共有普通股400万股,每股10元,没有负债。由于产品市场
前景看好,准备扩大经营规模,该公司董事会经过研究,商定三个筹资方案。
方案一:发行股票600万股(每股10元),共6000万元。
方案二:发行股票300万股,债券3000万元(债券利率为8%)。
方案三:发行债券6000万元。
该公司预计下一年度的资金盈利概率见表11-1。
表11.1 企业A下一年度的资金盈利概率
盈利率 10% 14% 18%
概率 30% 40% 30%
企业预期盈利率=10%×30%+14%×40%+18%×30%=14%
预期盈利=10000万元×14%=1400万元
方案一:应纳企业所得税=1400万元×33%=462万元
税后利润=(1400-462)万元=938万元
每股净利=938万元÷1000万股=0.938元/股
方案二:利息支出=3000万元×8%=240万元
应纳企业所得税=(1400-240)万元×33%=328.8万元
税后利润=(1400-240-328.8)万元=831.2万元
每股净利=831.2万元÷700万股=1.19元/股
方案三:利息支出=6000万元×8%=480万元
应纳企业所得税=(1400-480)万元×33%
=303.6万元
税后利润=(1400-480-303.6)万元=616.4万元
每股净利=616.4万元÷400万股=1.54元/股
按照与上面相同的方法,可以测算出企业在盈利率为10%和18%时,各方案所能
实现的每股净利概率见表11-2。
表11-2 每股净利概率表 (单位:元)
方案一 方案二 方案三
10% 0.67 0.73 0.871
14% 0.938 1.19 1.54
18% 1.21 1.49 2.21
由此可见,随着借贷筹资额的增加,企业的每股净利也随着增加。但同时也可以
通过每股净利概率表看出,随着借贷筹资额的增加,每股净利的标准差也逐渐增大,
也就是企业经营的风险随着增加。而且,这里还没有考虑筹资数额的增加会带来筹资
成本的增加,如果考虑筹资成本的变化,企业借贷额的增加应有一定的限度。所以,
企业在筹资时,不能仅从税收上考虑,应对筹资成本、财务风险和经营利润进行综合
考虑,选择最佳结合点。
三、相互借贷筹划法
企业并不是只有在缺少资金的时候才有必要进行借贷,相反,企业在不缺乏资金
的时候,还可以通过相互提供借贷资金进行纳税筹划,以节省部分税款。这种筹划的
空间在累进税率的情况下更大,在比例税率的情况下相对较小。我国的企业适用的所
得税率在一定程度上具有累进性,因而有利于企业进行纳税筹划。首先我国企业所得
税可以看成是三级超额累进税率;其次个体工商业户也是企业的一种形式,而个体户
适用的是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例如,某行业的年度变化较大,某年度个体工商户甲净盈利30万元,个体工商户
乙没有盈利,亏损1万元,甲、乙两个体户的资金都比较雄厚。
如果甲、乙两个体户都不贷款,也不互相拆借,则:
甲应纳税额=300000元×35%-6750元=98250元
乙不用纳税
如果甲、乙两个体户互相拆借,该年度甲向乙贷款60万元,年利息率为10%,年
度末甲应向乙支付利息6万元,则:
甲应纳税额=(300000-60000)元×35%-6750元=77250元
乙应纳税额=(60000-10000)元×35%-6750元=10750元
(98250-77250-10750)元=10250元
通过筹划两者共少缴税款10250元。
个体户与其他经济组织之间的资金拆借可以为企业的纳税筹划提供较为有利的条
件,也因为相互之间的资金拆借在利息的计算和资金的回收期上都有较大的弹性和回
旋余地。这种弹性和回旋余地常常可以表现为提高利息支付,冲减账面利润,从而相
应地减少应纳税额。但是关于利息的支付标准国家有一定的规定,应控制在财务规定
的范围之内,否则将不予扣除。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