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节税——为企业节省资金(35)
录入时间:2002-01-22
【中华财税网北京01/22/2002信息】 第九章 按行业分类的节税案例
第一节 利用营业税免税的节税案例
营业税是对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取得的收入征收的
一种流转税。利用营业税减免节税策略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充分了解免税优
惠政策的基本内容;二是,掌握取得免税优惠所必须的条件;三是,争取税务局认可。
利用营业税免税内容包括:
(1)利用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婚姻介绍、
殡葬服务节税。
(2)利用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来节税。
(3)利用医院、诊所和其他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节税。
(4)利用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提供的教育劳务,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劳务节税。
(5)利用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农牧保险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
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节税。
(6)利用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馆、图书馆、文物保护
单位举办的文化活动,宗教活动节税。
第二节 利用营业额的节税案例
营业税节税的关键在于营业额。一般来说,营业税各行业的税率较单纯,节税余
地不大,而营业税各行业的营业额却极富弹性,因而节税余地较大。因此,营业税的
节税关键在于合法正确计算营业额,并使之缩小。下面是确定营业额时尽可能节税的
关键。
一、掌握营业额确定的一般原则并且节税
根据我国《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
产、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价外费用是指向对方收取的手续
费、基金、集资费、收款项、代垫款项和各种形式的价外收费。根据这一原则的点,
节税策略有两个:一是不收费或低收费的策略,然后求得其他途径补偿;二是收费收
入“灰色化”。
二、特殊情况下,各行业营业额确定时节税方案
(一)运输业节税方案
运输企业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运载旅客或货物,在境外改由其他企业承运旅客
或者货物的,以全程运费减去付给承运企业的运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因此,从企业
节税角度考虑,应当要求外方承运时扩大运费从中冲减总运费,寻求外方用其他方式
回报高费用冲减带来的损失。
(二)旅游业节税方案
旅游业务以全部收费减去为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的食宿费用和交通费用,门票
费和其他代付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组织旅游团到中国境外旅游,在境外改由其他
旅游企业接团的,或者组织旅游团在中国境内旅游的,改由其他旅游企业接团的,以
全程旅游费减去付给该接团企业的旅游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这样,各旅游团之间,
通过配合就有了节税的可能,特别是收费项目上和门票费用上,旅游团及导游通过各
种形式回扣节税。
(三)建筑、安装业的材料和设备价款节税方案
建筑、修缮、装饰工程作业行为的营业额,不论纳税人与对方如何结算,其工程
费用、材料费用均应包括在营业额中。安装工程作业中的设备价款,如果该设备价款
作为安装工程产值的,营业额中则应包括设备价款。因此,企业从节税角度看,常常
通过降低材料费用和设备价款的方式降低营业额,以达到节税的目的。
(四)转贷业务节税方案
转贷业务是将借入的资金贷与他人使用的业务(将吸收的单位或个人的存款或自有
资金贷与他人使用的业务不属于转贷业务)。转贷业务以贷款利息减去借款利息后的余
额为营业额。转贷业务节税方案在于人为地增大借款利息,缩小贷款利息,从而缩小
营业额,达到节税目的。
(五)单位和个人演出业务节税方案
以全部票价收入或者包场收入减去付给提供演出场所的单位,演出公司或者经纪
人的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纳税人通过人为设计降低票价收入或者包场收入,扩大
演出公司或者经纪人支出(同时又用其他形式返回),从而压缩营业额,以达到节税目
的。
(六)娱乐业节税策略
娱乐业的营业额为经营娱乐业向顾客收的各项费用,包括门票、台位费、点歌费、
烟、酒、饮料收费以及经营娱乐业的各种收费。这些项目的收费一般极易“灰色化”,
从而达到节税的目的,此外通过征管,弹性利用税务局良好的关系在税率上寻找较低
税率节税。
(七)利用税务机关对营业额确定机会节税
纳税人通过与税务局建立良好的关系,利用征管手中的弹性权力为自己节税服务。
一般来说,当税务机关认为纳税人的应税行为发生价格明显偏低而无正当理由的,在
这种情况下,由税务机关确定营业额。另外,纳税人自己新建建筑出售的自建行为营
业额和无偿赠与他人不动产行为的营业额也由税务机关确定。
税务机关确定营业额的程序和方法是:
(1)按纳税人当日提供的同类应税劳务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平均价格确定。
(2)按纳税人最近时期提供的同类应税劳务或者销售不动产平均价格确定。
(3)按下列公式确定营业额:
计税价格=营业成本或工程成本(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税率)
公式中的利润率由国家统一制定,而非纳税人为实际的成本利润率。
第三节 运输企业的节税案例
运输企业节税重点在于确定营业额,并尽可能在合法范围内使之计税缩小化。
(一)境内运输节税
直接用营业额乘以税率计算营业税税金。因此,从事国内运输的企业,在税率方
面几乎没有节税的余地,关键在于计税依据——营业额。
(二)将货物或旅客从境内运往境外节税
如果运输企业将货物或乘客直接运往目的地,用营业额乘以税率计算营业税税金。
如果运输企业将货物或乘客运往目的地的过程中,先将货物或乘客运往境外某地,然
后委托境外企业将货物或乘客从该地运往目的地,在这种情况下,以全程运费减去付
给境外承运企业运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然后依此计算营业税金。这样企业节税就有
了机会,企业一般为了达到节税目的,串通国外合伙人,扩大国外承运部分的费用,
然后通过其他形式又返回,从而达到减少应纳营业税的目的。
[例1] 某工厂和一运输公司签订一项货物运输合同。合同规定:“运输公司负责
将工厂货物运往某国B地,总运费为100000元人民币。”该运输公司将货物运往某国A
地后,委托该国另一运输企业,将货物运往B地,同时支付运费20000元。该运输企业
的该项业务应纳营业税为:
(100000-20000)×3%=2400(元)
如果支付国外运输企业不是20000元,而是40000元,则可节税600元。即
(100 000-40000)×3%=1800(元)
(2400-1800)=600(元)
(三)不征营业税情况
将货物、旅客从境外运往境内,或者将货物从境外某一地方运往境外另一地方,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行为发生地判断原则,上述行为没有发生在中国境内,因此
不征营业税。
第四节 建筑安装企业营业税的节税案例
建筑安装企业营业税的节税重点在于确定营业额。
(1)确定营业额时,纳税人一方面应注意建筑、修缮、装饰工程所用材料,物资和
动力应包括在营业额内。另一方面可以通过一物多用,降低价款计算等合法的手段减
少营业额计算,从而达到节税的目的。
(2)确定营业额时,安装工程作业,尽可能不要将设备价值作为安装工程产值,因
为如果设备价值为安装工程产值,则设备价值包括在营业额内,从而不利于节税。
[例2] 某施工企业为某企业建造一个厂房,总承包价款为500万元,工程所需材
料由建设单位购买,价款为300万元,则该业务应纳营业税为:
(500+300)×3%=24(万元)
如果该企业将材料由建设单位购买,改为由施工企业承担并合在总承包价款之中,
设总承包价为700万元,则营业税为21万元,节税为3万元。
(3)转包收入由于由总承包人代扣代缴营业税,因此,此项收入企业不再另行计算
缴纳营业税。
[例3] A施工企业承建一栋厂房,总价款为200万元,该企业又将部分工程转包给
B施工企业,支付转包费为100万元,则A施工企业应纳营业税为:
(200-100)×3%=3(万元)
A负责代扣代缴B企业营业税为:
100×3%=3(万元)
第五节 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的节税案例
金融保险企业节税重点也在于确定营业额。金融企业的营业税计算按项目确定,
保险企业的营业税的计算按险种确定。
一、金融企业
(一)贷款业务
营业税=贷款利息收入×税率
贷款利息是指用自有资金或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此项收入节税
在于通过降低利息率和隐匿贷款规模,再通过其他形式求得被贷企业的补偿,减少利
息收入,达到节税目的。
[例4] 某银行1季度取得人民币贷款利息收入为500000元;取得美元贷款利息收
入为300000美元,则该季度应纳营业税为:
(500000+300000×8.30)×5%=149500(元)
(注意:汇率采用上年决算报表汇率,这里假定1美元=8.30元人民币)
假定该银行将贷款的一部分转为对企业的投资从而减少利息收入1000000元,则可
节省营业税50 000元。
(二)转贷业务
营业税=(贷款利息-借款利息)×利率
此项业务节税在于提高借款利息收入,降低贷款利息收入缩小利息差额,从而达
到节税的目的。
[例5] A银行从B银行拆借1000000元人民币,转贷给某工厂使用3个月,A银行共
收取利息为30000元,支付给B银行利息为20 000元,则该业务应纳营业税为:
(30000-20000)×5%=500(元)
如果银行通过降低转贷利息收入,提高拆借利息支付,使30 000元利息收入变为
25000元,使20 000元利息支出变为25000元,其结果是差额消失,节税500元。
(三)外汇、证券、期货业务
营业税=(卖出价-买入价)×税率
此项业务关键在于提高外汇、证券、期货的买入价,降低其卖出价,从而缩小买
卖差价达到节税目的。
[例6] 某证券公司以102元价格购入面值为100元的债券100000张,又以每张105
元的价格全部出售,则该业务应纳营业税为:
(105-l02)×100000×5%=15000(元)
如果该证券公司将买入价提高至102.5元,卖出价降低至104.5元,则应纳营业
税额为:
(104.5-102.5)×100 000×5%=10000(元)
这样,该证券公司可节税5000元。
(四)中间业务
银行中间业务是指通过中间服务获取手续费收入的业务。
营业税=银行各业务的手续费收入×税率
[例7] 某企业本季度共取得结算业务手续收入为300000元。则该项收入应纳营业
税为:
300000×5%=15000(元)
此项收入的节税关键在于降低了手续费收入,求得其交换补偿。
二、保险企业
保险企业营业税节税重点在于营业额的确定。
(一)为在境内财产提供保险的
直接用保险费收入乘以税率计算营业税。
[例8] 某保险企业为国内企业财产保险,1季度取得保险费收入为600000元,取
得美元保险费收入为100000美元,则该季度应纳营业税为:
(600000+100000×8.3)×5%=71500(元)
(二)出口货物提供保险的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行为发生地判断规定,该行为不发生在中国境内,因此
不征营业税。
(三)分保险保险费收入
初保险是分保险的对称,按规定,初保险业务的营业额为全部保险费收入减去付
给分保险后的余额。但分保人的营业税金由初保人代扣代缴。
[例9] 某保险公司为卫星发射业务提供保险,根据合同规定:“发射失败,将赔
偿2000万元人民币。”全部保险费收入为200万元人民币。该保险公司以分保形式支
付给另一保险公司保费100万元,否则此项业务应纳营业税为:
(200-100) ×5%=5(万元)
代扣代缴分保人营业税为:
100×5%=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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