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税与反避税实务全书:海关税、费——关税概述
录入时间:2001-12-27
【中华财税网北京12/27/2001信息】 关税是一个国家根据本国的经济和政治的
需要,由海关代表国家,按照国家制定的关税政策和公布实施的税法、税则对进出关
境的货物和物品征收一种间接税。我国的关税政策是体现对外开放政策,贯彻鼓励出
口,扩大必需品进口,保护和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和保证国家关税收入的原则,为党的
总任务、总目标服务。为正确体现国家关税政策,完成税收任务,海关征收工作的方
针是“依率计征,依法减免,严肃退补,及时入库”科学归类、正确估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条例》是关税的基本立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
税则》是《关税条例》的组成部分。《海关法》和《关税条例》是海关征收进出口税
费的法律依据。《海关进出口税则》具体规定了进出口货物的适应税率。
《进出口税则》是以海关合作理事会制定的《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为基础
编制的。其结构包括税号和税率两项主要内容。该税则的税号与海关统计商品目录编
号完全一致。
税率部分采用进出口合一制,即一税目中同时设有进口税率和出口税率,其中进
口税率栏为复式税则制,即优惠税率和普通税率两栏。出口税率为单一税则制。
我国关税有三大作用。
(一)保护作用。在进口方面把进口商品分为必需品、需用品、非必需品和限制品
四大类,并据以制订相应的关税税率,在出口方面,只对少数出口商品征税,以促进
出口,保护国内自然资源和我国产品的国内市场。
(二)调节作用。关税是经济贸易活动的重要经济杠杆。通过制定不同的关税税率
和实施各种不同的征、减、免税办法,使纳税人的经济行为符合国民经济总体的变化,
使对外经济贸易内部各种关系以及国际经济之间的关系得到调节。
(三)财政使用。由于关税是国家税收的一种,它的性质决定了它不受企业经营好
坏的影响。只要有货物和物品进出境,海关就可以依法征收关税。因此,关税给国家
提供的收入是及时、可靠、稳妥的,征收关税有利于增加中央财政,有利于国家预算
的顺利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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