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世纪个人纳税筹划:案例分析与点评——贴花?不贴花?
录入时间:2001-10-18
【中华财税网北京10/18/2001信息】 [案例]
技展电脑公司于1999年2月在中关村开业,领受工商执照、房产征、土地使
用证各一件;注册资金380万元,实收资本120万元。建账时共设6个营业账薄,
1个资金账薄。6个营业账薄均各设1个副本。该年公司发生如下业务:
1.正式签订购货合同3份,其中1份外销,共载金额260万元。但由于销货
方违约,其中1份价值50万元的购货合同没有按期履行。
2.向银行借款,签订借款合同一份,借款金额50万元,利率8%。
3. 开发一项国家重点项目,获取银行无息贷款60万元,并签订无息贷款合
同。
4.与某公司签订1份技术转让合同,金额40万元。
5.同年年底,公司资金账薄中实收资本150万元,资本公积20万元。
公司财务人员计算各凭证、合同应纳印花税如下:
1.领受权利许可征照应纳税额为:3×5=15(元)。
2.资金账薄应纳税额:
(1200000+1500000+200000)×0.5‰=1450
(元)。
3.其他营业账薄应纳税额为:
12×5=60(元)。
4.购销合同应纳税额:
2100000×0.3‰=630(元)。
5.借款合同应纳税额:
(500000+600000)×0.05‰=55(元)。
6.技术转让合同应纳税额为:
400000×0.3‰=120(元)。
[分析]
该公司没有分清哪些凭证、合同该贴花,哪些凭证、合同不需贴花,因而错误地
计算了印花税,有的合同多贴花,有的合同又少贴花。
我国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使用、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
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共没有13个税目,具体包括:购销合同、加工承揽合同、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财产租赁合同、货物运输合同、仑
储保管合同、借款合同、财产保险合同、技术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薄和权利
许可证照。
针对实际经济生活中的一些具体情况,税法中又规定了一些优惠政策,对若干凭
证免税;同时,对纳税人容易混淆的某些问题进行了解释。
1.已缴纳印花税的凭征的副本或者抄本免税。因为副本或抄本一般对外不发生
权利义务关系,只是留备存查。但以副本或者抄本视同正本使用的,则应另贴印花。
2.无息、贴息贷款体现国家政策,满足特定时期的某种需要,因而税法规定对
无息贴息贷款合同免税。
3.应税合同在签订时纳税义务即已产生,应计算应纳税额并贴花。因此,不论
合同是否兑现或是否按期兑现,均应贴花。
4.营业账薄中记载资金的账薄的计税依据为“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两项
的合计金额。对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增加的,只就其增加部分贴花;对启动的新账薄,
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未增加的,免贴印花。
根据上述规定,该电脑公司4种凭证的印花税计算错误:
一是资金胀薄贴花错误。该公司实际只需就120元实收资本以及年底增加的实
收资本及资本公积部分贴花,即(1200000+300000+200000)
×0.5‰=850(元)。
二是其他营业账薄贴花错误,副本不用贴花,实际应贴花6×5=30(元)。
三是购销合同贴花错误,未履行的合约也应贴花。因此,实际应贴花:2600
000×0.3‰=780(元)。
四是借款合同贴花错误,无息贷款合同不用贴花,只需贴花50000×0.5
‰=25(元)。
[点评]
印花税是一个古老的税种,始创于荷兰,后为许多国家采用。印花税具有覆盖面
广、税率低、税负轻、纳税人自行完税的特点。印花税涉及经济活动的各个方面,因
而切不可因其小而轻之。
值得纳税人注意的是,虽然印花税征税范围广泛,但并非凡发生书立、使用、领
受凭征的行为都应纳税,印花税法中还规定了一些优惠政策,对一些合同、凭征免税。
除了上述凭证副本、手抄本以及无息、贴息贷款合同免税外,下列合同及书据也享受
免税待遇:
(1)对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免税。
(2)对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民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
免税。
(3)对外国政府或者国际金融组织向我国政府及国家金融机构提供优惠贷款所
书立的合同免税。
(4)对房地产管理部门与个人签订的用于生活居住的租赁合同免税。
(5)对农牧业保险合同免税。
(6)对军事物资运输凭征、抢险救灾物资运输凭证以及新建铁路的工程临管线
运输凭证等特殊货运凭证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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