亏损弥补的规定和操作
录入时间:2001-02-27
【中华财税网北京02/27/2001信息】 目前,企业正在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工作,亏损弥补成为企业很关注的问题。发生亏损在企业经营中是常有的事,由此带
来了亏损弥补的问题。《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和《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法》均规定,纳税人发生年度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纳税年度所得
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最长不得超过五年。亏损弥补对企业非常重要,
因为企业发生亏损后,是否在以后五年的时间内将全部亏损弥补完,直接影响企业的
所得税税负,进而影响企业的税后利润。因此,实际上,亏损弥补是国家对纳税人的
一种优惠,也是纳税人在税收筹划中经常遇到的问题。
税法对亏损弥补的规定较为笼统,纳税人理解和操作有一定困难。下面对此作一
分析和介绍。
《企业所得税税前弥补亏损审核管理办法》(国税发[1997]189号)规定,
实行独立经济核算,并按规定向税务机关报送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会计报表和其他
资料的纳税人发生的年度亏损,可以按规定进行弥补。这是最常见的情况。此外,实
行由行业和集团公司汇总、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成员企业(单位),以及企业发生
分立、兼并、股权重组行为时的亏损弥补,情况比较特殊,将在以后作详细分析。
弥补年限的正确计算
在进行亏损弥补时,往往会出现纳税人多次发生年度亏损或五年内既有盈利年度
又有亏损年度的情况,如何正确计算弥补年限和弥补数额有一定难度。
在纳税人多次发生年度亏损的情况下,其亏损可以连续用从亏损年度的次年起五
年内的所得弥补。例如,某企业1994年度的亏损额为100万元,则该企业可以
用1995年~1999年度的所得弥补;如果1996年度又发生50万元亏损,
则可以用1997年~2001年度的所得弥补。当然,是否能够弥补,要看从亏损
年度次年起的五年内该企业是否有所得可以弥补。如果该企业1995年~1999
年度一直亏损,则1994年度的100万元就无法弥补了。
在纳税人既有盈利年度又有亏损年度的情况下,如何计算弥补年限呢?税法规定,
亏损弥补的最长年限为五年,在五年内,不论是盈利,还是亏损,都作为实际弥补
年限计算。
例如:
某企业1994年度的亏损额为100万元;
1995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为60万元;
1996年度的亏损额为20万元;
1997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为30万元;
1998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为50万元;
1999年度的亏损额为10万元;
2000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为25万元。
那么,1994年度100万元亏损额,可以用1995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6
0万元弥补,剩余40万元用1997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30万元、1998年度
的应纳税所得额10万元弥补,就可以弥补完;对1996年度的20万元亏损额,
可以用1998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20万元弥补。那么,1998年度的应纳税所
得额50万元用于弥补1994、1996年度的亏损后,还剩20万元(50-
10-20),应缴纳企业所得税。1999年度的10万元亏损额,可以用200
0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25万元弥补,则2000年度应就15万元的所得额缴纳企
业所得税。
亏损弥补应履行的手续
《企业所得税税前弥补亏损审核管理办法》(国税发[1997]189号)规定,
纳税人可在税前弥补的亏损数额,是指经主管税务机关按照税收法规规定核实、调
整后的数额。纳税人发生年度亏损,必须在年度终了后四十五日内,将本年度纳税申
报表、财务决算报表和《企业税前弥补亏损申报表》,报送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审核。
主管税务机关将认真审核纳税人年度纳税申报表及有关资料,必要时还要调阅纳税人
的账册、凭证等有关资料或深入实地进行审核,以确保纳税人年度税前弥补亏损数额
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只有经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的亏损额,企业才能进行弥补。
虚报亏损将受处罚
企业虚报亏损会造成以后年度少缴所得税,与企业少申报应纳税所得额性质相同。
因此,税法明确规定了处罚办法。根据《关于企业虚报亏损补税罚款问题的批复》
的规定,企业虚报亏损是指企业年度申报表中所报亏损数额,多于主管税务机关在纳
税检查中按税法规定计算出的亏损数额。企业多报亏损会造成以后年度不缴或少缴所
得税款,因此,税务机关依据《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可以认定其为偷税而处以罚款。
此时,企业多报的亏损额将被视为查出相同数额的应税所得,按法定税率计算出相
应的税额,以此作为罚款的依据。
企业多报亏损,经税务机关检查调整后如果仍然亏损的,可按上述原则予以罚款,
不存在补税问题;如果经税务机关检查调整后有盈余,还应就调整后的应纳税所得
按适用税率补缴企业所得税;如果企业多报的亏损已用以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进行了
弥补,还应对多报亏损已弥补部分按适用税率计算补缴企业所得税。
企业虚报亏损,除被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外,还很可能受到罚款的处理。因此,纳
税人应按有关规定正确计算亏损额,履行申报手续,做到既降低税负,又避免受到处
罚。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