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筹划技巧:国际纳税筹划方法——个人收入的纳税筹划方法
录入时间:2004-01-05
【中华财税网北京01/05/2004信息】 第二节 个人收入的纳税筹划方法
一、临时打工所得的节税方案
在国外,税务部门用计算机收集有关个人收入的各种资料,而企业或经营者个人
则必须向税务机关提供有关临时打工的报酬等项目。但是,如果临时工的打工收入起
征点以下的,就不须交纳个人所得税。例如日本规定:酒吧、餐厅中的临时工月收入
在50万日元以下的,可以免交支付报告书,也即是不须交纳个人所得税。因此,对于
临时打工者,了解这些规定,对节税是很有必要的。
二、海外旅行的节税
一般地,海外旅行属非工作需要,因而被列为课税对象。例如:给妻子支付一笔
海外旅行费,当超过一定数额时,须缴纳赠与税。公司给职员一笔费用,供海外出差
和海外旅行,并且以海外旅行为主,那么这笔费用将被视为职员的额外收入,也须缴
纳个人所得税。为达到节税目的,如果是海外旅行,则以海外出差的名义到海外旅游,
在海外期间可以做些调查,或与当地有关人员交换名片、参加一些活动等,尽可能
保留一些能证明参加从事公务活动证据从而可避免交纳所得税。
三、交通津贴的节税
大部分国家规定,因工作需要而支付的交通津贴可以不交个人所得税。但由于乘
坐的交通工具不同,交通里程的远近不同,因而可享受的交通津贴免税限额就不同。
就个人来说,可在充分了解当在税法的基础上,可以从中选择一种最有利于节税的交
通工具来申报免税限额。
四、以实物形式领取奖励金时的纳税筹划方案
国外企业有时会用实物的形式支付员工奖励金,例如,将本企业生产的产品分发
给员工,作为对其的奖励。按税法规定,个人所得税的课税对象的收入,不仅包括现
金,也包括企业提供的各种实物。因此,作为用实物发放的奖金,也要缴纳个人所得
税。因此,为了少支付税金,可适当将实物评估价值降低,就可达到节约税收的目的。
五、取得某种资格的费用由企业来支付
有些国家法律规定,员工为取得某种资格而支付的费用可以由企业来支付,也即
是不必缴纳个人所得税。例如,由于工作的需要,为了取得驾驶执照而去参加驾驶员
学习班等的费用,可由企业来支付。这样,从个人的角度,可省去不少税金支出。
六、离职收入的纳税筹划
一些西方国家规定,失业救济金可免交个人所得税,即如果是在离职后,领取的
是失业救济金,不管其收入额多少,都不需交个人所得税。
此外,在一些发达国家,对退休金在税法上还给予特别优惠。如将退休收入同其
他收入区别开来,实行不同的征税方式;又如实行工龄越长,就越可增加退休收入税
金减免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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