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纳税筹划误区:生命周期——筹划的着眼点
录入时间:2003-09-08
【中华财税网北京09/08/2003信息】 第四节 生命周期--筹划的着眼点
企业的纳税筹划活动,一般来说,会出现在企业设立、筹资、投资、分立、合并、
生产经营、清算破产等诸多环节。也就是说,在企业的整个生命周期里,都存在着纳
税筹划的机会,也存在着纳税筹划的必要。
在企业的设立活动中,选择合适的组织形式对于企业来说非常重要。合伙企业和
股份制企业的税收待遇就大不一样,合伙企业可以免缴企业所得税,而股份制企业可
以享受法人企业的诸多优惠。企业分支机构的设立方式也有选择的必要,子公司与分
公司的合理安排所产生的税收效应是巨大的。选择合适的地方注册设立企业也有一定
的讲究,企业设立的规模也不是越大越好。此外,投资行业和投资方式的选择也蕴涵
着一定的纳税筹划机会。
企业一经成立,就不可避免地会有筹资活动出现,到底应该选择哪种筹资方式呢?
是直接借款筹资,还是通过发行股票和债券进行筹资呢?借款的利息支出可以在税前列
支,从而冲减所得税,而股票筹资可以更加有利于企业的发展壮大。两者从来都是结
合进行的,那么这两种方式各自的比例应该为多少比较合适呢?租赁作为筹资方式的一
种特殊形式,在经济生活中占有着越来越重要的地位,纳税人租赁方式的不同意味着
税收负担的不同。到底是采用经营性租赁还是融资性租赁,对于企业来说效果也大不
一样。
投资活动对于一个具有发展前途的企业来说,必不可少。但投资的不同选择与不
同组合,代表着不同的收益,同时也代表着不同的税收待遇。如同样是投资,外商企
业再投资满足一定条件就可以获得一定数额的退税。对于该外商投资企业来说,是选
择再投资新设另一企业,还是对现有企业增加注册资本金,也会带来不同的税收效应。
企业兼并浪潮的产生与逐渐高涨,也使企业合并过程的税收问题越来越凸现在人
们的眼前。当然,企业不能简单为了少缴税款而进行合并,但这方面的税收影响不能
忽视。兼并支付方式的不同,税收待遇也不一样。在一般的情况下,纳税人最好选择
用股权方式支付,因为这种方式可以免缴企业所得税。兼并过程也有一定的讲究,欲
兼并某一亏损企业,到底是直接兼并还是通过将部分资产设立新公司后,仅兼并新成
立的公司呢?我们比较赞同后一种方式。
懂得税收的人一般都会知道,同时兼营适用两种不同税率的产品或项目,税务机
关会按照较高税率的项目对所有收入征税,因此,企业的分立在一定的时候也可以作
为纳税筹划的基本方法之一。
当然,除了这些活动之外,企业的整个生命周期过程中,还有很多值得筹划的地
方,如企业的购货与销货行为、生产经营过程、进出口环节、跨国经营等。这些环节
在本书的后面都专门作为专题进行论述,限于篇幅,这里就不再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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