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政策与筹划:税收筹划的概念、特征与意义——税收筹划的概念与特征
录入时间:2003-02-10
【中华财税网北京02/10/2003信息】 第一章 税收筹划的概念、特征与意义
通过本章教学,使学生掌握税收筹划的一般概念,理解税收筹划的特点、意义、
范围,及与偷税、欠税、抗税、骗税的本质区别,为学习税收筹划课程打下认识基础
和理论基础。
第一节 税收筹划的概念与特征
一、税收筹划的概念
从税收的起源与本质考察,税收在任何时期都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按照法律规
定标准,对一部分社会产品进行无偿分配,以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体现着以国
家为主体的特定分配关系。然而,在这一特定的征纳关系中,市场法人主体出于经济
利益的驱使,总会采用各种方法来使自己的纳税最优化。不管这种欲望和要求在政府
看来是多么不正确,但这是一种客观存在。从某种意义上说,国家税收和税收筹划犹
如一对孪生姐妹,几乎同时降临于这个世界。其中,国家税收早已形成一门学科而被
广泛传播,并且得到不断发展;税收筹划在国外企业中广泛运用,在我国尽管被一些
纳税人所尝试和实践,但由于种种原因,以致长期处于一种若明若暗的暖昧地位。究
其原因有:(1)人们对税收筹划的范畴及内涵没有真正理解,长期把税收筹划与避
税、偷税混为一谈,视为非法,使众人对其敬而远之;(2)国民纳税意识淡薄,税
务人员素质低下,征纳双方对各自权利与义务,以及依法治税的认识模糊不清;(3)
长期以来,我国实行计划经济体制,市场法人主体缺乏追求自身经济利益的欲望,无
税收筹划的内在动力。其实,税收筹划是自然人和法人生产经营和财务活动的重要组
成部分。简单地说,它是自然人和法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通过事先计划地安排合理减
免税负的一种经营筹划行为。
由于税收筹划是一门新的学科,许多问题还在探讨之中,因而国际上对其概念的
描述也不尽一致,以下是几种有代表性的观点:(1)税收筹划是纳税人通过财务活
动的安排,以充分利用税收法规所提供的包括减免税在内的一切优惠,从而享有最大
的税收利益。(2)税收筹划是通过纳税人经营活动或个人事务活动的安排,实现缴
纳最低的税收。(3)在纳税义务发生前,有系统地对企业经营或投资行为做出事先
安排,以达到尽少量缴税的过程即为税收筹划。(4)税收筹划又称节税,是指在税
法许可的范围内,当同时存在多个纳税方案的选择时,纳税人有意识地选择税负最轻
或利益最大的一种纳税设计行为。(5)税收筹划指的是在法律规定许可的范围内,
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活动的事先筹划和安排,尽可能地取得节税的税收收益。
以上几种对税收筹划的表述,都揭示了税收筹划的本质特征,即税收筹划的合法
性、筹划性和目的性。然而,从税收筹划的实践来看,这些表述都存在着这样或那样
的不足,突出表现在对税收筹划的内涵和外延界定不准确,要么界定过窄,仅把其理
解为对税收优惠政策的充分运用;要么界定过宽,主要包括节税筹划即将税收筹划外
延延伸到各种类型的少缴税多缴税的行为,甚至将逃税策划、欠税筹划都包括在税收
筹划的概念中;要么干脆避而不谈。我们认为,税收筹划,除了对税收优惠政策的完
全使用外,还包括对其他选择性条款的比较和运用。归纳上述分析,我们可以将税收
筹划的概念表述为:税收筹划是市场法人主体在遵守税法及其他法规的前提下,运用
纳税人的权利和依据税法中的“允许”与“不允许”、“应该”与“不应该”以及
“非不允许”与“非不应该”的项目和内容等,对经营、投资、理财活动的事先筹划
和安排以获取最大税收利益。
二、税收筹划的特征
税收筹划是以纳税人为主体的一种积极、主动的经营筹划行为,其最本质的特点
是以国家法律为依据,采用了经济学中常用的比较分析法选择最佳纳税方案,其最根
本的目的在于减少税收支出,取得最大税收利益。其具体特征表现如下:
1.合法性。
税收筹划的合法性有两方面的含义:一是税收筹划是在符合税法的前提下进行的,
它是市场法人主体在对现行税法及其法规进行研究比较,对纳税进行的一种最优化选
择,即税收筹划是合法的。税收筹划只能在税法及其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进行,超越税
法及其法规之外,逃避税收负担,则属于偷税漏税行为。二是税收筹划不仅符合税法,
而且符合政府的政策导向。有些避税行为,虽然不违法,但它与国家立法精神相背离,
也是政府所不允许的。而税收筹划却常常与国家的立法意图相一致。税收具有调节经
济的功能,政府为了某种(些)经济或社会目的,依据经营者、消费者希望减轻税负,
获取最大利益的心态,有意识地制定一些税收优惠政策和税收规定差异引导投资者、
经营者实施符合国家经济政策导向的经营行为,以实现宏观经济调控。充分利用税法
中所给予的优惠是税收筹划重要方式之一。税收筹划在考虑税收利益时,还必须顾及
其他法规、经营条件、投资环境等问题,使其选择的纳税方案与国家法规相符合,起
到有效筹划的作用。可见,税收筹划不仅合法,而且符合政府的政策导向,这是最本
质的特征。
2.超前性。
筹划是计划、安排的意思。税收筹划的英文Taxplaning就可译作税收计划。税收
筹划的超前性是指投资者或经营者在从事投资、经营活动之前,就把税收作为影响最
终成果的一个重要因素来进行投资、经营决策,以期获得最大税后利润。税收筹划一
般都是在应税行为就对自己的纳税方式和规模做出了规划、设计和安排,它可以事先
测算出税收筹划的效果,因而具有一定的超前性。但偷税、逃税一般都是在事中或事
后进行的。投资经营者进行投资或经营调整前有许多纳税方案存在,不同的纳税方案
形成税负的轻重不同。而税负的轻重,对投资经营者的投资决策、生产经营调整无疑
有着决定性的影响。因而投资经营者应从实际出发,依法事先周密细致地进行计划、
比较,选择出最佳的纳税方案,并以指导经营活动的开展,使纳税人最后形成税负最
轻,以达到扩大税后利润,无碍国家税收完成的目的。
3.目的性。
税收筹划具有明确的目的性,那就是尽可能地获取得税收利益。税收利益有两层
意思:一是减少纳税的绝对额,即直接以减税免税形式减少应纳税数额;二是延迟纳
税时间或获得税务的时间价值,以减少利息支出,或减轻税收负担,改变纳税时间有
可能降低纳税人边际税率等。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谋求最佳的经济效益不仅是投资者
经营的根本准则,而且是税收筹划的根本目标。投资者进行税收筹划的目标非常明确,
即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和商业道德的基础上,做出纳税优化选择,使税收负担的最小
化来达到所得的最大化,以增强市场法人主体的活力。
4.方式多样性。
各税种在规定的纳税人、征税对象、纳税地点、税目、税率及纳税期等方面都存
在着差异,尤其是各国税法、会计核算制度、投资优惠政策等方面的差异,这就给纳
税人提供了寻求低税负的众多机会,也就决定了税收筹划在全球范围的普遍存在和形
式的多样性。总之,国家税收法规在地区之间、行业之间的差异越大,可供纳税人选
择的方案就越多。就税收筹划实施的方式归纳起来就有两大类:一是单个税种的筹划,
如个人所得税筹划、商品与劳务税筹划等等;二是围绕经营活动的不同进行的筹划,
如跨国经营税收筹划、公司融资管理税收筹划、企业功能管理税收筹划等等。税收筹
划的内容也具有多样化,既有税收优惠政策的充分运用,也有财务、会计、税收等方
向选择性条款的比较运用。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