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纳往来——处理好征税人和纳税人之间的关系(49)
录入时间:2002-01-15
【中华财税网北京01/15/2002信息】 二、膨胀成本法
膨胀成本避税法是指企业在计算成本时,为使成本值最大所采取的最有利于自己
的成本计算法。企业生产过程中所需材料的购入价格随市场商品价格的波动而发生变
化,供不应求时,材料价格就会上涨,反之就要下落,我国近年来材料价格的变动已
充分说明这一点。材料用于产品生产,材料价格也自然要进入成本,但是在材料市场
价格处于变动的情况下,材料费用如何计入成本,直接影响成本值的大小,并通过影
响成本影响利润,进而影响所得税。对企业来说,材料费用计入成本可以采用先进先
出法、后进先出法、先进后出法和折中计算法等不同方法。所谓先进先出法是指材料
费用进入成本时,根据材料进库时间,按先后次序,将先入库的材料优先计入成本。
随后两个方法是采用与先进先出法正好相反的措施,把后进材料的费用先计入产品成
本,而先购入的材料后计入产品成本。折中计算法是将所有进库材料费用平均摊在单
位材料上计入成本。不同计算方法产生的结果对企业利润多少、纳税多少的影响是不
同的,这也是避税者从事避税活动所须研究和实践的一项重要内容。一般来说,原材
料价格总是不断上涨。后进原料先出,打入成本就高。否则,同样的原材料,先进先
出势必使成本价格总是少半拍,导致成本不够高。通过后进先出,将成本调到最高位,
有利于企业实现避税。
材料计算法作为企业内部核算的具体方法就利用市场价格水平而言,它不可能总
是处在一个标准,总是要波动和变动的。而这种价格上的变动与波动,都会被企业利
用,为达到某种目的创造条件。在任何一个国家里,政府对市场上商品的价格控制总
是有限的,企业应该也必须在这种差异与变动中保护自己的利益。就材料费用计入成
本这一点来说,企业维护自己最大利益的基本保证是将留在库中的材料转化成资金占
用最少的材料。在这个过程中,企业采用哪一种材料计算方法,应根据具体情况特别
是税负情况而定,凡是有利于减轻税负的材料计算法,都属于膨胀成本的避税筹划。
膨胀成本法除了材料计算外,还有折旧计算。由于折旧都要计入成本,直接关系
到成本的大小、利润的高低和应纳税额的多少。因此,怎样计算折旧便关系到税负轻
重。折旧的计算方法很多,包括:(1)平均使用年限法,即按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年
限平均计算,提取折旧额,其计算方法是将固定资产原值扣除残值后除以使用年限,
得出应提取的折旧额。(2)自然损耗法,即根据固定资产自然磨损程度提取折旧,
这种方法的特点是折旧额的提取先少后多。(3)加速折旧法,即根据机器的有形及
无形损耗和科技的发展,以比机器寿命短的年限提完折旧额。采用不同的折旧方法对
于纳税企业来说会产生不同的税负影响。首先,不同的折旧方法产生的固定资产价值
补偿和实物补偿时间有早晚之分。其次,不同的折旧方法造成的年折旧提取额的不同
直接关系到利润额受冲减的程度,因而造成累进税率制度下纳税的差异。企业就是在
国家有关折旧规定范围内通过选择不同的折旧方法,力图减少税负,维护企业利益。
从减轻税负出发,一般来说,平均使用年限法使企业承担的税负最轻,自然损耗
法次之,快速折旧法最重。这是因为平均使用年限法使折旧额摊入成本的数量平均,
从而有效地避免了某一年利润过于集中,而别的年份利润骤减,避免山头式利润的
“谷”和“峰”,因此,纳税金额和税负都比较小,比较轻。相反,快速折旧法把利
润收入统统集中在后几年,使后几年的利润收入与前几年形成明显的差距,从而导致
后几年必然承担较重的税负,使企业纳税额增加,税负加重。由此,就利用折旧避税
而言,可归纳为这样的结论:折旧也好,利润也好,凡是大起大落的变化,其所承受
的税负就重,凡均衡、稳定的发展,就可以避免一些税负损失。
膨胀成本,还有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怎样分摊费用,即利用费用分摊,达到膨胀
成本,减少利润,从而减轻税负。利用费用分摊法扩大企业成本,影响企业纳税水平
时应注意解决这样两个问题:一是如何实现最小利润支付;二是在费用摊入成本时怎
样使其实现最大摊入。
企业费用开支有多种内容,如劳务费用开支、管理费用开支、福利费用开支、各
项杂费开支等。在这些费用开支中,劳务和管理费用开支最为普遍,也是企业费用开
支中两项最主要的内容。劳务费用开支和管理费用开支有多种标准,挥霍浪费的标准
也有许多,而最小最低的标准只有一个,即它是由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所决定。
拿劳务费用开支来说,任何一个企业生产经营中都有一个劳务使用最佳状态点。在这
最佳点上,劳动力和各种人员配备使企业获得最大利益,同时劳务费用最省。因此寻
找发现这一最佳结合状态点是运用费用均摊法的基础。怎样寻求最佳状态点,现举例
说明:某一企业劳动人员组合状态是一个管理人员、三个技术人员和50个劳动者一
道组成一个生产单位,各种人员之比为1:3:50。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及劳动者
的个人工资比为1:1.2:0.6,即管理人员的工资为100元,技术人员的工
资为120元,劳动者为60元。在这种情况下是最佳组合,并且劳务费用开支最省。
如果劳务人员不是这样组合,而是10个管理人员,1个技术人员,100个劳动工
人,那么这时的劳务费用是绝对增大了。在这种情况下,即使采用再高超的费用分摊
办法也很难达到有效避税的目的。同样对经营管理费用开支也是一个道理。
在了解如何确立费用开支最低标准以后,我们来具体分析一下费用分摊的办法。
费用分摊法一般有三种:(1)实际费用摊销法,即根据实际费用进行摊销,没有就
不摊;(2)平均分摊法,即把一定时间内发生的费用平均摊在每个产品的成本中;
(3)不规则摊销法,即根据经营需要进行费用摊销,可能将一笔费用集中摊入某一
产品的成本中,也可能在一批产品中,一分钱也不摊。这三种方法产生的结果不同,
对企业利润冲减程度和纳税多少均有差异,企业利用这种差异进行有效避税。
上述三种不同费用分摊法中,分摊绝非是简单地将发生的费用计入产品成本中就
行了。费用有时难以控制,非支出不可的费用并非完全可以预见到,然而费用摊入成
本却可以控制。任何一个企业都可以采取这样或那样的费用分摊方法。由于不同费用
分摊方法事实上对利润和纳税产生不同的影响,企业在计算产品成本时就必然面临如
何选择的问题。详细地分析论证及大量的实践表明,平均费用分摊法是最大限度抵消
利润、减少纳税的最佳选择。只要生产经营者不是短期经营,而是长期从事某一经营
活动,那么将一段时期发生的各项费用进行最大限度的平均,就可以将这段时期获得
的利润进行最大限度的平均,这样就不会出现某个阶段利润额及税负过高现象,部分
税负就可以有效地躲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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