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纳往来——处理好征税人和纳税人之间的关系(36)
录入时间:2002-01-15
【中华财税网北京01/15/2002信息】 (三)妨害发票管理的犯罪
1.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它是指违反税
收法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专用发票的行
为。
(1)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的犯罪主体。
任何企事业单位和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个人均可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
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2)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的客观表现。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
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用
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专用发票的行为,只要行为人有其中一个行为即是。
所谓虚开,既包括在没在任何商品交易的情况下凭空填写,也包括在有一定商品交易
的情况下填写不实。
(3)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的处罚。依据
《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
发票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虚开
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
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
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虚
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骗取国家税款数额特别巨大、
情节特别严重,给国家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
产。单位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的,对单位判
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
刑。应注意,单位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在
任何情况下,不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适用死刑,这与自然人
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不同。
2.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它是指非法印制或者出售非法印制的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
(1)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犯罪主体。任何企事业单位和具有
刑事责任能力的个人均可构成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2)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客观表现。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增
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印制,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私自印制的,即构成伪造。
对实践中存在的变造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也应以伪造论处。这里的出售即包括本
人伪造后出售,也包括明知是他人伪造的还出售。无论是伪造还是出售,只要行为人
有其中一行为的,就构成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3)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处罚。依据《刑法》第二百零六条
规定,犯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
制,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数量较大
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
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
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伪造并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
发票,数量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严重破坏经济秩序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
处没收财产。单位犯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
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数量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量巨大或者有
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或其他专用发票罪一样,单位犯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在任何情况
下,不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适用死刑。
3.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它是指无权发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单位或者个
人违反国家发票管理法规,将增值税专用发票出售的行为。
(1)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犯罪主体。能构成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
罪的,只能是拥有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包括非法购买后非法拥有的人。如
果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也构成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
票罪。
(2)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客观表现。依据有关规定,只有税务机关才
有权发售增值税专用发票,而且只收取工本费,不以营利为目的。纳税人从税务机关
领购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自己使用,没有使用或者有剩余的,应如数交回或者以旧
换新。违反以上规定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均构成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与
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不同的是,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中行为人
出售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都是真发票。
(3)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处罚。依据《刑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犯
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2万元以
上20万元以下罚金;非法出售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数量较大的,处3年以上10年以
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
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非法出售
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
人员依照自然人犯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处罚。
4.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它是指通过非法
方式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明知是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而购买的行为。
(1)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犯罪主体。任
何单位或者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个人均可构成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伪造的
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2)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客观表现。非
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客观方面可表现为两种形式:
一是从合法或者非法拥有真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单位或者个人手中购买;二是购买明
知是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要行为人有其中一行为,就构成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
发票、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如果行为人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
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又虚开或者出售的,则依据不同情况,分别以虚开增值税专用
发票或其他专用发票罪、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或者非法出售增值税专
用发票罪定罪处罚,不再单独追究行为人的购买责任,也不实行数罪并罚。
(3)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处罚。依据
《刑法》第二百零八条规定,犯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
票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
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自然人犯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
票、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处罚。
5.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它是指伪
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除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外的,可以用于骗取
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专用发票的行为。
(1)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的犯罪主
体。任何单位或者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个人均可构成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
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2)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的客观表
现。伪造是指无权印制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专用发票的单位或者
个人私自印制;擅自制造是指有权印制的单位未经批准印制,或者不按规定印制;出
售是指将自己或者他人伪造、擅自制造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专用
发票卖出。只要行为人有其中一行为的,即构成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
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3)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的处罚。
依据《刑法》第二百零九条规定,犯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
抵扣税款发票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
以下罚金;非法制造或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数量巨大的,
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
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非法
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专用发票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
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自然人犯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
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处罚。
6.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它是指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
擅自制造的,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以外的其他普通发票的行为。
(1)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的犯罪主体。任何单位或者具有刑事责
任能力的个人均可构成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
(2)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的客观表现。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
的发票罪与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的客观行
为方面完全一致、它们的区别在于犯罪对象不同。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
的犯罪对象是不能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普通发票;非法制造、出售非
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的犯罪对象是除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外的,
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专用发票。
(3)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的处罚。依据《刑法》第二百零九条规
定,犯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并处或者单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
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的,
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自然人犯非法
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处罚。
7.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它是指非法出售除增值税专
用发票以外的,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专用发票的行为。
(1)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的犯罪主体。非法出售用于
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的犯罪主体是合法拥有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
税款的其他专用发票以及从合法拥有人手中买入又倒卖的单位和个人。负责发售的税
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可以构成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2)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的客观表现。对于非法出售
应作狭义理解,它不包括不谋利的转借行为。此外,非法出售的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
税、抵扣税款的其他专用发票必须是真的,否则不能构成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
抵扣税款发票罪,而应以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
票罪论处。
(3)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的处罚。依据《刑法》第二
百零九条规定,犯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
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的,处3年以上
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7年以
上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非法出售用于
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
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自然人犯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处罚。
8.非法出售发票罪。它是指非法出售不能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普通
发票的行为。
(1)非法出售发票罪的犯罪主体。非法出售发票罪的犯罪主体是合法拥有普通
发票以及从合法拥有人手中买入又倒卖的单位和个人。
(2)非法出售发票罪的客观表现。非法出售发票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与非法出售
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完全一致,只是非法出售的对象不同。
(3)非法出售发票罪的处罚。依据《刑法》第二百零九条规定,犯非法出售发
票罪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
罚金;情节严重的,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
金。单位犯非法出售发票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自然人犯非法出售发票罪处罚。
(四)税务人员职务犯罪
税务人员职务犯罪是一个相当宽泛的概念,诸如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滥用职
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国家工作人员渎职性犯罪,税务工作人员均可构成,但这
些犯罪并非税务工作人员所特有的职务犯罪,它们是广义上的税务工作人员职务犯罪,
这里所说的税务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指的是只能由税务工作人员构成的职务犯罪。属于
这个范围的,有两个罪名:一是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二是徇私舞弊发售发票、
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这两个罪名都是《刑法》增加的,且都是故意犯罪。
1.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它是指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征或者
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1)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的客观表现。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的客
观方面表现为两种形式:一是徇私舞弊不征应征税款,这是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
罪的不作为形式,即税务工作人员不履行应履行的征税义务;二是徇私舞弊少征应征
税款罪,这是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的作为形式,即税务工作人员不按规定履行
应履行的征税义务。行为人只要有其中一行为的,就可以构成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
款罪。
(2)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的构成标准。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是一
种结果犯,除了要求税务工作人员有徇私舞弊,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的行为外,还
要求其行为造成了致使国家税收遁受严重损失的后果。如果税务工作人员虽有徇私舞
弊,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的行为,但由于应征税款的量本来就很少,或者只是少征
了极少的税款,都不能构成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
(3)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的处罚。依据《刑法》第四百零四条规定,犯
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
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2.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它是指税务机关违反法律行政
法规的规定,在办理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工作中徇私舞弊,致使国家利益
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1)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的客观表现。构成徇私舞弊发
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客观上,行为人必须是在办理发售发票、抵扣税款、
出口退税工作中徇私舞弊,如果不是在这三项工作中徇私舞弊,不能构成询私舞弊发
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
(2)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的构成标准。与徇私舞弊不征、
少征税款罪一样,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也是结果犯,不但要求
行为人在办理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工作中有拘私舞弊的行为,而且还要求
这种行为造成了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否则,不能构成徇私舞弊发
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
(3)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的处罚。依据《刑法》第四百
零五条规定,犯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的,处5年以下有朗徒刑
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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